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修订后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生效,标志着交行党建入章工作圆满完成。
交行党建入章历经近三年:2015年底,交行在大型商业银行中率先启动公司章程修改工作。2016年7月完成公司章程修订方案并经总行党委会审议通过。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后,总行党委进一步完善章程修订方案。2017年8月24日,章程修改议案分别获得交行董事会、监事会全票表决通过。10月27日,交行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议案最终以赞成率97.39%(其中A股赞成率99.63%)的高票获得表决通过。今年4月,修改后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正式获监管机构批复同意。
新的《公司章程》不仅是交通银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成果,也是交行长期以来积极探索实现党委核心领导与现代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始终坚持党对大型商业银行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成果。
以改革试验田探索中国特色大型银行公司治理实践
交通银行自重新组建起,就坚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之中,积极探索中国特色大型银行公司治理机制,为其他国有大型银行的股份制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
首先,率先探索确立党委核心领导下的现代公司治理体系。交行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一个重大的原则问题不动摇,是首家将“党委核心领导”纳入现代公司治理框架的国有银行,提出并构建了“党委核心领导,董事会战略决策,监事会依法监督,管理层全权经营”的现代公司治理运行体系,形成了党委领导核心和现代公司治理双重优势。一是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将中央的路线方针和经济金融政策落实到金融企业中,通过金融企业的健康发展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是国有银行党委的首要任务,这既基于党的执政地位,也源于党的执政使命。二是切实维护国家控制力。保持国家的绝对控股地位,切实维护国家控制力,是国有银行党委发挥核心领导作用的重要内容。三是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党委是国有资本的忠实维护者,确保国有资产做大做强、保值增值,是党委的重要职责。四是谋划改革发展全局。确定事关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国有银行党委发挥核心作用的具体体现,也是促进国有银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最重要的保障。五是大力营造和谐环境。通过加强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卓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营造国有银行和谐发展的经营环境,是党委发挥核心作用的重要体现。
其次,健全党委发挥核心作用的领导体制创造多项“第一”。交行建立健全党委和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确保党的优势和现代公司治理体制优势有机结合。在银行业首家实现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法人代表,时任交行党委书记蒋超良同志成为第一位“三肩挑”的国有银行负责人。首家完成监事会制度改革,国有银行首次形成董事长、行长、监事长“三驾马车”。此外,交行的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监事会中均有党委成员出任,党委既大力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又通过其在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监事会中的成员发挥作用。
再次,多措并举建立完善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决策程序。在日常经营管理实践中,交行坚持党委统揽全局、核心领导的地位不动摇,把重心放在把方向、谋战略、抓改革、促发展、控风险上,凡涉及重大决策事项,都先提交党委会讨论,再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贯彻落实到经营管理中。为确保党委决策过程制度化、规范化,交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致力于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相继制订和修订了《党委会工作规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在现代公司治理框架内党委的职责任务、会议制度、工作程序等方面的内容。二是严格按照程序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党委在参与重大决策前,开展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形成统一意见和方案,再按程序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积极沟通,充分传递党委会的意见,从而使党委决策按照法律程序顺利转化为董事会的决议。三是统一认识保证决策实施。重大决策形成后,党委通过宣传发动、个别交流等多种形式,统一各方面对重大决策的思想认识,提高执行决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决策得到落实。
以“四个融合”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自2015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准《交通银行深化改革方案》以来,交通银行党委以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为统领开展深化改革试点。在实践中,交行注重坚持“四个融合”。
首先在组织架构上,党委核心领导与公司治理程序有机融合。党委融入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是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前提与保障。党的领导体现为“领导核心、统领全局、保证监督”,通过民主集中制来实现。依照公司治理程序,党委班子成员通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党委书记担任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担任行长、监事长,四名党委委员进入董事会,同时把党委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纳入全行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工作规范,有效促进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与现代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机融合。
其次在战略决策上,党委统领全局与董事会战略决策有机融合。董事会作为公司治理架构中的决策机构,重点在战略决策、高管管理、薪酬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党委重在谋全局、议大事、抓重点,积极提出重大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议,作为董事会制定战略的重要依据。党委和董事会协调一致、相辅相成,有独立也有配合。党委既支持董事会依法独立决策,确保董事会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决策程序的合规性和决策实施的有效性,又依靠党委书记、董事长和党委委员、执行董事的主导作用,同时注重发挥党员董事在董事会的作用,参与发展战略、风险管理战略、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问题的决策,使党委的意见主张融入董事会的战略决策体系,确保交行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
再次在监督保障上,党委把关定向与监事会依法监督有机融合。监事会是公司治理架构下的监督机构,重点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履职尽责情况。通过担任监事长的党委副书记全面履行职责,贯彻执行党委意图,发挥监事会的独立监督作用,对董事会履行战略管理职责、高级管理层实施经营管理成效进行独立监督,及时掌握董事会战略制定和高级管理层战略执行的总体情况,确保交行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及其执行过程符合中央方针政策、符合国家全局利益,切实把党委把关定向作用落到实处。
此外,在经营管理上,党委推进深化改革与高管层全权经营有机融合。高管层是公司治理架构中的执行机构,根据董事会的经营发展目标,制定年度经营管理工作计划,落实经营发展责任。党委不直接干预高管层的日常经营管理,而是通过两种方式推进改革发展。一方面,党委书记、董事长以一定形式参与管理决策,党委副书记担任行长、部分党委成员担任副行长,把党委的决策意图落实到经营管理计划和发展责任之中;另一方面,党委通过各级党组织统领和推进基层经营机构的改革发展,以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领工会、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员工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深化改革、转型发展。
以党的全面领导引领改革转型各项工作
交通银行始终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两个“一以贯之”,把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与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方向紧密结合起来,在企业重大决策、选人用人、党风廉政建设等公司治理各环节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首先,以党的领导统领中心工作,探索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修订后的交通银行公司章程明确了党委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交通银行将以此为契机,探索推进中管金融企业公司治理创新,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不断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体制,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
其次,以党的领导统领选人用人,打造优秀金融干部队伍。做好新形势下金融工作,要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管人才优势,建好金融系统领导班子。一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20字要求,选拔使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优配强交行党员领导干部。二是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把握银行经营规律,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三是探索完善具有交行特色的职业经理人制度,试行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能高能低的考核激励机制。
再次,以党的领导统领从严治行,构建防范金融风险机制。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交通银行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把管党治党和经营管理主体责任层层压紧压实。一是始终坚持严字当头。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二是始终抓好“关键少数”。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性教育,加强纪律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各级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三是始终严控风险管理。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发挥国有大型银行“市场稳定器”作用。
交行党委将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公司治理的全过程,发挥交行党委“把方向、谋战略、抓改革、促发展、控风险”的作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