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行从五个方面加强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
来源:民网 作者:本报记者 发布时间:2018-11-21 16:15
青岛民网讯 近日,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民营经济金融服务的决策部署,交通银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从稳预期、改机制、拓渠道、腾资源、降成本五个方面,明确二十二条具体政策措施,切实提升服务民营企业水平,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稳预期,坚定不移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不唯所有制、不唯大小、不唯行业、只唯优劣”的指导思想,对民营企业公平对待、一视同仁,落实“六稳”政策要求,将民营企业视为交通银行的战略性“命运共同体”。
全面梳理和重检授信政策,对可能不利于服务民营企业的规定、条款进行修订或废止。新制定企业评价政策,注重业务本质,注重企业的公司治理、风险控制、技术水平和市场需求情况,克服单纯依赖企业规模大小、所有制属性评价企业。
对一些杠杆率较高、暂时有困难导致付息能力较弱,但市场前景较好、管理比较规范的民营企业,不搞简单化的“一刀切”和随意减少授信,分析具体原因,不断贷、不抽贷、不压贷,通过重组、欠息减免、担保买断等方式继续支持,不断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改机制,不断完善服务民营企业的长效机制。
从改进考核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建设、完善专项授权入手,建立解决民营企业不敢贷、不愿贷问题的长效机制。
在绩效考核中强化服务民营企业的正向激励,提升经营绩效考核中民营企业和普惠金融考核权重。对未能达成普惠金融监管指标的经营机构实施降档惩罚,引导分支机构提升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性。不断提高对民营企业及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并继续对普惠贷款实行优惠的内部资金转移价格。
加快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建设,完善尽职免责实施办法。在监管允许的风险容忍度内,不良信贷资产当事人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勤勉尽职履行职责,严格遵守职业操守,没有以贷谋私、利益输送等个人行为的,应免于责任追究。最大程度调动信贷人员服务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积极性。
运用专项授权助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提高专项融资授权针对性,适当下放授信审批权限,逐步加大省分行向省辖分行自主转授权力度。结合当地支柱行业、优质客户、快捷抵押贷等产品,加大对民营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除继续实施项目制专项融资授权外,对小微企业进一步推行零售业务批发做,丰富小微企业标准化产品等其他专项授权。继续发挥非融资专项授权的作用,在人、财、物等资源配套方面,给予民营客户业务发展精准支持。
——拓渠道,多管齐下拓宽民营企业融资途径。
在产品和服务创新方面,交行将针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和需求特点,向民营企业提供多样化、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丰富线上类融资产品,通过循环授信、无还本续贷等方式支持小微企业资金需求;对优质民营客户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支持方式;探索发放商标专用权、股权、专利权、海域使用权、承包地经营权、排污权等各类权利质押贷款;通过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和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融资支持外贸企业;大力推动供应链融资业务发展,继续推广交行“蕴通供应链”系列产品,加快打造“蕴通e链”系列产品;持续优化开户手续,配套日常结算优惠套餐。
积极参与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的开发工作,改善支持民营企业债券发行环境。选择优质民营企业试点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工具(CRM),所创设工具可直接占用债券发行人可适配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
积极对接省级和计划单列市相关机构、央行推动的市场化机构所主导的民企扶持基金设立进展,配合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发挥交行“两化一行”优势,结合投贷联动、股权融资支持工具创设等,主导设立各类民营企业支持基金,并以基金管理人身份带动社会资金注入,尤其是对具备技术优势、成长稳定、发展前景较好的科创企业,以及区域内产业龙头、就业大户、战略性新兴行业等关键重点民营企业,协助化解股票质押违约等流动性风险,着力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
——腾资源,释放潜力满足民营企业融资需求。
加快落后产能和“僵尸企业”退出,加强存量资产移位再贷管理,腾挪资源支持优质民营企业。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加强表内外资产清收管理,运用不良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流转、收益权批量转让、不良资产核销等手段,盘活信贷存量,加大资源投放。选择符合条件的大中型民营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合作。
——降成本,多措并举服务民营企业提质增效。
确保2018年四季度新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比一季度下降1个百分点。持续规范服务收费行为,不允许收取的费用坚决不收。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和“两禁两限”要求,落实收费减免政策要求,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加强科技运用,线上线下融合,减少授信环节,提高审批时效,多措并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