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行错埠岭支行:一项周到服务 让客户规避了巨大风险
来源:民网 作者:交宣 发布时间:2018-08-30 13:14
A先生在青岛经营某养老地产项目,近期收到了多个投资方的咨询。某投资方对A先生的养老地产项目表示出极大的兴趣,并出示了部分财力佐证。其中有一张是“交通银行存款业务回单”。
该存单上显示客户办理存款1500元人民币,余额高达3725182456.35元,业务受理号“231324”,加盖印章为“交通银行珠江支行业务专用章”。
正巧A先生正与交通银行青岛错埠岭支行洽谈开户事宜,便向错埠岭支行秦行长咨询该回单的真实性。
秦行长立即将回单拿给营运主管进行辨认。经陈主管辨认,发现以下几个疑点:
一是回单交易日期为2018年1月4日,机构号显示为231324,根据交通银行新的机构编号规则,该机构号不存在。
二是交通银行已使用“通用业务凭证”打印客户存款业务,而该存单还使用交行早已作废的“存款业务凭条“,与时间无法匹配。
三是用于投资证明支付能力的业务一般使用个人或单位资信证明,而客户仅仅提供了一个存款回单,且活期余额高达37亿余元,情况可疑。
为了进一步确认存单的真伪,陈主管与交通银行总行营运生产部进行联系得知,系统内名为“珠江支行”的机构系黑龙江省哈尔滨分行下辖机构,但其机构号为01231281999,与回单中机构号不符。陈主管又与黑龙江省分行联系确认,该投资方提供的存款业务回单中涉及的相关要素信息均不真实,系假回单。
经过一番查证,A先生确认了该回单为伪造的。A先生表示,交通银行青岛错埠岭支行领导们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细心周到的服务令人感动,通过这次咨询,避免了投资欺诈。受到客户的赞赏,陈主管谦虚地说:“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不值一提。现在诈骗太多,我们真心想要为老百姓多帮点忙。遇到这些不确定的信息一定要到银行咨询,不要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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