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医疗费由谁垫付?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来源:民网 作者:文摘 发布时间:2017-12-18 09:10
交通事故后产生的医疗费用,到底该谁垫付?一直是很多当事人关注的“焦点”问题。今天小律就针对这个“大难题”,为大家答疑解惑。
交通事故医疗费该由谁来垫付?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在搞清楚这个问题前,我们应该先搞明白,这几个重要的法律关键点。
一、抢救费用
抢救费用是指,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时,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垫付义务
法律上并没有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的相关规定。
因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只有交警给予的责任认定书,才能判定事故双方的主次责任,以及赔偿金额。
所以在此之前,肇事方该不该垫付医疗费用,完全是出于自愿,谁也不能强迫他。因此受伤方,在面对肇事方不垫付医疗费时,也要及时治疗,以免耽搁最佳治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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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费用的承担最终该怎样划分
医疗费用在产生后,通常由这三方共同承担:受伤方、肇事方、保险公司。但是根据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赔偿比例会有所不同。
比如:如果肇事方全责,那么最终治疗费用的赔偿,该由肇事方和保险公司赔偿。其余情况,按赔偿比例类推即可。
四、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
因为现在的车辆都有交强险,所以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应承担部分抢救治疗费用。这是最保险的赔偿。
得到保险公司赔偿,应满足以下3个条件:
1、由交警出椐医疗费垫付通知书。
2、抢救费用已经产生,医院必须提供医疗费清单和发票。
3、符合国务院颁布的《交通事故创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出险当地的医疗保险规定。
保险公司赔偿金额(保险公司会直接转账到医院账户):
交强险医疗费有责赔付限额为:10000元
交强险医疗费无责赔付限额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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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律温馨提示:无论是哪一方垫付的医疗费用,都要保管好相应的收据。以免日后出现扯皮,却没有相应的证据,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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