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家事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典型案例。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去年我市法院共审理家事类案件5800余件,比上一年增加了近16%。其中,夫妻离婚、子女继承类案件占比较多。与往年相比,老年人再婚后又离婚的案件增长最多,增长率近35%,这其中双方感情不牢、双方子女财产继承等成为主要矛盾。
老人婚姻问题增长迅速
市中院民五庭庭长张信林介绍,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受理的婚姻家事案件数量不断增长,去年全市法院共受理5800件,其中市中院受理635件。在家事审判案件中,离婚类案件占比达到近40%,一直呈增长的趋势。其次为子女继承类、分家析产类案件,占比约35%。尤其是,因拆迁等因素导致子女双方争夺老人家产的案件明显增加。
“离婚类案件与往年相比增长近30%,问题较为突出。 ”市中院民五庭家事审判合议庭审判长刘琰介绍,因为跟社会形态多元化有关,离婚的原因从以往简单的感情破裂变得更为复杂,矛盾点转到子女抚养、婆媳关系,包括财产纠葛等新的情况。这其中,老年人再婚后又离婚的案件增长较为迅速,增长率近35%。除了男女双方生活习惯不一致外,子女的干预也成为一大因素。更多的涉及到双方子女在财产继承上不能达成一致,最终导致老人闪婚又闪离。对此刘琰建议,老年人再婚前可以做好婚前的财产公证,将各自的财产作出明确约定,这样可以避免婚后产生更多麻烦。
将探索反家暴庇护中心建设
“虽然离婚类案件增长不断,但家暴类案件受理情况有所下降。 ”刘琰说,去年青岛两级法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6件,与2015年相比下降了5件。很多被申请人在了解《反家庭暴力法》后,都当庭表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同时已发出的6件人身安全保护令效果也很显著,通过法院的回访,申请人再未遭受过家暴。
为了避免人身安全保护令成为一纸空文,市中院也采取相应联动措施,先后与市公安局、市妇联联合出台了防止和预防家庭暴力的联动机制。只要人身安全保护令发放之后,派出所会监督执行情况,当地妇联还有居委会都有监督义务。如果当事人不遵守,将会受到法律制裁,轻则罚款,重则拘留。
刘琰介绍,为了让人身安全保护令真正成为受害人的保障,市中院将加大跟踪回访制度,同时将尝试探索家暴庇护制度,建立反家暴庇护中心。对于长期实施家暴,制裁施暴者后仍无效果的,将为受害人设立庇护中心,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还将完善心理疏导制度,减轻对未成年人的伤害。
案例1
夫妻一方生病要求分割家产
原告孙某与被告宫某为夫妻关系,共育有二子一女,现均已成家。孙某无工作,没有固定收入,被告宫某为退休工人。双方因家庭矛盾分居多年但未离婚。 2008年6月,孙某以宫某不给付扶养费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每月给付扶养费600元。法院最终判决宫某每月给付孙某300元抚养费。
2012年10月,原告孙某以身体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被告认为双方并未离婚,不同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认为原告因身体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被告又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原告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判决被告给付原告医疗费用及扶养费。
法官点评:
现实生活中,夫妻一方管理夫妻共同财产、排除另一方对财产的支配权,使另一方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的情况时有发生。根据法律规定,一方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需要扶养的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案例2
婚前彩礼可退还
2015年田某与李某经人介绍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同年10月二人恋爱期间,田某购买2万元首饰送给李某,两人约定在12月举行订婚仪式。田某的母亲按照风俗又交给李某彩礼钱100001元。在此期间李某突然怀孕,但双方准备婚礼时发生矛盾。没有与田某商量,李某便做了流产手术,此后双方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李某也未将彩礼和首饰返还田某。此后,田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钱和首饰。法院最终酌情判决李某返还彩礼钱9万元,首饰不予返还。
法官点评: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三种情形下,接受彩礼的一方应当返还。在审判实践中,法院通常还会考虑接受彩礼一方有无怀孕中止妊娠等情形,保护妇女的身心健康。
(记者 樊蓉 通讯员 时满鑫实习生 祝巽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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