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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将为老年人统一买意外伤害险 年底前施行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wushuai    发布时间:2016-10-28 08:47
昨日,青岛市民政局局长曹勇做客“民生在线”栏目,围绕“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与网友在线交流。其中城乡低保、社会救助工作等问题成为网民关注的焦点。据悉,我市将统一为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预计11月中旬确定中标保险公司后,年底前正式施行。
 
老人意外险年底前施行
 
在网谈中有网友提出,前一阵子青岛市出台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政策,具体什么时候开始实施?曹勇表示,统一为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是今年市政府市办实事项目。前期,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保监局已联合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确了参保对象、保费及资金保障、保障范围和保险金额、承保方式、投保方式和理赔方式等。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政府招标程序,预计11月中旬确定中标保险公司后,年底前正式施行。
 
一、二级听障人明年享护理补贴
 
网友在网谈中,对优抚对象、困难残疾群体等享有的特殊政策表示关注,曹勇一一进行解答。
 
据悉,我市可享受冬季取暖补助的优抚对象,包括残疾军人、“三属”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及涉核退伍军人,无社保或工作单位发放取暖费的,由民政部门每年一次性发放冬季取暖补助,城市800元,农村不低于400元。
 
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关于完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具有我市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和肢体残疾人,可获得每月100元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关于困难残疾人的生活补贴,七区城市低保家庭中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标准为: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37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290元;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90元。四市农村低保家庭中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标准为: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21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60元;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10元。另外,近日省政府提出,自明年起会将一、二级听力与言语残疾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
 
行政区划调整审批权在国务院
 
在网谈中,不少人对区划调整工作表示关注。曹勇介绍,行政区划调整的主要法律依据:一是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1985年1月15日 发布施行),二是山东省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的精神制定的《山东省行政区划管理办法》(1988年5月30日发布施行,以下简称办法)。行政区划调整的基本原则:《办法》第二条规定:“行政区划应保持稳定,确须变更的,应本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行政管理,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巩固国防和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制订变更方案,逐级上报审批。”行政区划调整的审批权限:《办法》第三条规定:“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 、隶属关系的变更,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县、市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以及涉及海岸线、海岛、边疆要地、重要资源地区和特殊情况地区的隶属关系或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经省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
 
区市级行政区划调整的审批权在国务院,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研究,积极稳妥地推动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