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警企合作斩断互联网黑灰产业链
来源:民网 作者:张楠之 发布时间:2016-11-04 14:37
恶意硬件、软件开发和交易平台、非法信息数据和账号交易平台、网络犯罪经验交流群组……目前,互联网黑色与灰色产业相互交织,并多处于无管理状态,从而在网上滋生了大量的诈骗、制假售假、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今年2月,绍兴市公安局与阿里巴巴集团安全部签订协议,在互联网秩序维护、涉网犯罪打击、数据资源支持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利用“互联网+”模式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至9月底,绍兴市刑拘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嫌疑人109人。10月27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作出批示,要求“总结经验,为全国提供借鉴”。(11月4日《南方都市报》)
英国财政大臣哈蒙德11月1日公布的新一轮“国家互联网安全战略”显示,英国政府将在未来五年投资19亿英镑(约合157亿元人民币)加强互联网安全建设,其主要措施之一就是加强产业部门与企业的合作,共筑互联网安全防线。这与绍兴市的做法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实际上,我们在网上从事各种活动的安全问题,很大程度上都依赖于互联网企业的技术和力量,从电脑、手机开机必不可少的杀毒软件、防火墙,到在天猫、淘宝等平台上购物时平台企业所提供的安全保护,无不如此。不过,反观这些保护措施,它们更多的是对用户进行事前的防护,帮助用户避免遭受来自他人的盗取、欺诈等,这样的防范是必须且重要的,但徐玉玉事件说明,对于已经发生的电信网络犯罪案件,减少或挽回用户损失同样重要。
通过电信网络等途径进行了违法犯罪,就应该通过“互联网+”的途径解决。在这一点上,被公安部要求“总结经验,为全国提供借鉴”的绍兴市公安局与阿里巴巴集团的合作模式,为此类案件的侦破和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打击,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例。
上个月,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综治委主任孟建柱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上曾指出,目前,在我国,网络犯罪已占犯罪总数的近三分之一,而且每年还在大量增加。由于电信网络犯罪呈现出种类多、涉及面广、危害大、隐蔽性强等特点,仅仅依靠警方的力量,无论是人力、物力、财力还是技术上,都有力所不逮之处,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互联网企业由于浸淫网络日久,在经验、人才、技术等方面都有着极大的优势,而其自身对于网络环境的安全和维护用户利益也有着强烈的需求,这就为警企联手打击黑灰产业链提供了现实的基础。
在我国所构建的治安防范体系中,群防群治一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警方与互联网企业的联手,就是网络上的警民联手、群防群治——警方仍然是打击犯罪活动的主体,互联网企业则通过提供协助的方式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
通过电信网络等渠道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必然会在网络上留下痕迹,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些痕迹具有某种程度的“永久”性,很难被彻底消除。而且,每个人在网络上留下的只鳞片羽的信息,看起来庞杂混乱,实则具有很强的内在联系——在这一地使用的是虚假信息,在另一地却可能通过某种线索牵出其真实身份。对于像阿里这样的互联网企业来说,其旗下的多个电商平台在普通人的生活中有着很强的渗透率,遍及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很多互联网黑灰产业中人或多或少都会在其中留下一些痕迹。因此,在协助警方查找相关线索上,这些平台具有先天的优势。绍兴市公安局与阿里集团的合作所取得的成果,验证了这一模式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当然,警企联手的前提是,任何行动都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否则就难免会引发公众对隐私权等问题的担忧。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有关部门也有必要在打击电信网络犯罪立法上做更多工作——在这方面,在网络安全领域拥有丰富经验的互联网企业,同样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
希望有更多的企业加入到警企联手的队伍中来,共同打击电信网络犯罪,斩断互联网黑灰产业链条,让徐玉玉式的悲剧不再重演。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