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电商售假案”提醒电商平台勿忘责任担当
来源:民网 作者:非格 发布时间:2019-01-24 14:54
【核心观点】认识到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却很不容易,而且,从“知”到“行”,最终做到知行合一,更是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对于电商平台来说,要想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要想不被消费者和品牌商家所抛弃,即使不情不愿,也要在这条路上走下去。
2018年9月,山西芮城亚宝药业集团监察部打假专员到芮城县公安局报案称,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拼多多”销售平台上有一家店铺在线销售假冒亚宝公司产品“丁桂儿脐贴”,并提供了3盒从该店铺购买的“丁桂儿脐贴”药品。办案民警先后奔赴上海、广东省汕头市、江西省宜春市等地将涉案嫌疑人王某某、张某、付某、黄某某等人抓捕归案。据悉,该案涉案金额900余万元。(据新华社)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9-01-22/doc-ihrfqzka0027946.shtml
每个孩子都是家中一宝,一旦有个头痛脑热,做父母的比谁都着急。着急,但又不想看着孩子忍受打针吃药之苦,所以,像丁桂儿脐贴这样贴到肚子上就能治病的药物,自然会受到宝妈宝爸们的青睐。小儿腹泄是常见病,电商平台使用者极广,宝爸宝妈们又大都属于热衷网购的主力军,由此我们也就不难想象会有多少人通过电商平台购买脐贴这样的非处方药品了。
可是,谁能想到,在某个广为人知的大电商平台上,竟也会有假药存在呢?以30元一盒计,900万的涉案金额对应的就是30万盒,如果全部卖到消费者那里,对应的就是十几二十万的宝宝,想想都让人不寒而栗。
影响有多恶劣,后果有多严重,相关各方就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商务法》中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这里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就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内。该法第八十五条则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罚”。
换言之,在类似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中,无论销售的是普通商品还是药物,电商平台都有责任、有义务为产品的质量提供保障,如果没能负起应有的责任,就要受到严厉的惩罚。这也是为什么电商平台上一旦出现假冒伪劣商品,人们首先就会对电商平台进行批评指责的原因所在。
道理看起来很简单,做起来却似乎并不容易。时不时冒出来的类似案件说明,一些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仍然有很多的工作要做。
从技术上来说,通过技术手段,利用大数据对平台上海量的商品进行筛选、甄别,进而判断其真假优劣,已经不是什么难事。所以,问题的关键,一方面在于电商平台是否愿意在保障消费者和品牌商家利益方面不断加大技术研发和人力的投入,一方面则在于电商平台对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能否有足够清晰的认知。
增加投入很简单,花钱就是了。认识到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却很不容易,而且,从“知”到“行”,最终做到知行合一,更是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对于电商平台来说,要想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要想不被消费者和品牌商家所抛弃,即使不情不愿,也要在这条路上走下去。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