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耳中混有一只小老鼠 万洋食品:无法判断来源
来源:信网 作者:本网记者 发布时间:2015-09-14 08:38
9月13日,市民卢先生向本报反映:“今年6月,我在胶州市佳乐家超市买了一包木耳,当第三次准备吃的时候,我把木耳倒进盘子里后发现了一只老鼠。”事后他找到超市,超市表示可以帮助他联系厂商,生产厂商万洋食品有限公司称,由于包装袋已经拆封,且已经过去很长时间,无法判定老鼠的来源,因此,“我们没法给他处理”。
9月13日,家在胶州的市民卢先生反映说,自己从一包木耳的包装袋里倒出了一只小老鼠。
卢先生介绍,今年6月的一天 ,具体时间他已记不清楚,“我在佳乐家超市买了一包袋装的木耳”,木耳总重126克,“大概十几块钱一袋”。一星期前,卢先生又拿出了已经开封的木耳包装袋,“第一次、第二次吃都没有问题”,但这一次卢先生恶心了很久。
“我把木耳从包装袋里倒到了盘子里,然后就发现了那只老鼠,老鼠很小,身长也就三四厘米,跟木耳一个颜色,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姜先生说。9月11日下午,姜先生再次来到了佳乐家超市,并向超市展示了自己拍摄的照片,说明了自己遭遇的情况。“他们说可以帮我联系厂家,昨天下午他们给我打电话说,厂家让我自己去做鉴定,如果最后的鉴定结果表明这只老鼠就是出厂带出来的,他们给赔偿并且报销鉴定费用。”对于超市方和生产厂商给出这样的答复,卢先生很不满:“我不缺这点钱,我只是想要他们一个诚恳的态度。”
9月13日,城市信报/信网记者联系了胶州市佳乐家超市,办公室工作人员范女士表示,超市的产品在进货、上架时都会经过检查,超市只是商品的代售方。“厂家的意思就是没有办法给顾客处理。商品已经买了很长时间了,顾客也记不清他具体是哪一天买的了,而且商品已经开袋,所以异物就不能界定是什么时候进去的。顾客从超市购买时,商品是透明包装,而且也是完全密封的。消费者从来也没有拿实物给我们看一下,而且他也不能够提供购物小票。”
从卢先生提供的照片上,城市信报/信网记者看到,老鼠呈棕褐色,与木耳的颜色非常相近。老鼠的体长仅有一节五号电池的二分之一,甚至没有一块干木耳大,且身体已经干瘪。混在木耳当中如不仔细观察很难发现。卢先生称,他至今仍保留着木耳和老鼠。
9月13日下午,城市信报/信网记者联系到了潍坊昌邑市的山东万洋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孙女士答复记者:“现在不好辨别到底是出厂时还是他拿回去储放时进去的,这个没法给他处理。我们工厂在生产的过程中都会进行杀菌、消毒,不会有这个东西。如果说外包装完好无损里面有这个东西,这样的话可能确实是我们产品的质量问题,那么我们可以给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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