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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牛乳业工地工资无人付 中启胶建包工头互扯皮

来源:信网    作者: 高鹏    发布时间:2015-02-04 08:46
 
    临近2015年春节,王先生等人一年多以前的工资仍旧没有着落。信报全媒体(0532-80889431)了解到,2012年冬天,王先生带领工人在中启胶建蒙牛乳业物流配送中心工地,负责地下室砌体工程,工程于2013年4月完成,工人们仍有五六十万元的工资至今没有拿到。在此次事件中,存在三个涉事单位:开发单位中启胶建、承建单位明逸劳务、明逸劳务授权人刘氏兄弟。他们之间的纠纷导致了未能支付工人的工资。
 
    工人:60万工资该谁支付
 
    王先生说,2012年冬天,经人介绍,他带领工人来到中启胶建承接的蒙牛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工地干活,主要负责地下室砌体工程。该项目位于李沧区金水路,是由青岛明逸劳务有限公司承建,而明逸劳务全权委托刘氏兄弟负责该项目的管理。
 
    该工程于2013年四月份完工。工人们陆续收到过几次工资,每次都是由中启胶建生产科的张总以及会计带着现金到工地发放到每位工人手中。但是完工后,最后一笔工资没人支付,各个小组的工资加起来大约60万。
 
    对于此事工人们纷纷提出质疑,“以往每次发放工资都是中启胶建张总和会计带着现金到工地的办公室里,当着明逸劳务刘经理的面,将现金挨个递到工人手中,并由领到钱的工人签字,还会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但是为什么最后一笔钱没有这样发放,钱到底去哪了?”
 
   从2013年7月份开始,王先生不停地讨要工资。后来实在没办法了,就和工人一起到中启胶建进行交涉。工人们声称整件事中的关键人物是中启胶建蒙牛项目的项目经理王总,“中启胶建说已经支付了工资,但是我们没拿到钱。”
 
    中启胶建:我们没拖欠工资
 
   为什么中启胶建支付了工资,工人却没有见到钱呢?
 
    起因在于明逸劳务有限公司的刘经理和中启胶建王总之间的几次“借款”。王先生告诉信报全媒体,“王总把应该发给工人的工资扣下,当作刘经理偿还的欠款。刘经理以自己的名义给我们打了白条。但是,他们俩之间的债务纠纷为什么要牵扯到工人的工资呢?”
 
   信报全媒体也见到了几张刘经理从王总处借款的欠条,落款是刘经理本人,并未有任何单位的公章或法人代表的签字。工人们无奈地表示,“找不着王总,就得跟中启胶建公司要钱。”
信报全媒体随后联系了中启胶建王总,王总表示,“我们走的是法律程序,我们不欠他钱,反倒是他们劳务公司欠我们28.9万,他们这是无理取闹,恶意讨薪。两个月前我们申请走法律程序,你可以到九水路法庭咨询。”王总说,这28.9万元是中启胶建向明逸劳务多付的劳务费。
 
   中启胶建为什么会多支付劳务费?王总表示,“当时要求刘经理到公司结账,但是他不来。正好工人们来闹,没办法我就先把钱给了工人。最后我们给他发了律师函。在结账时,发现不是我们欠他钱,反倒是他们欠我们不少。”至于这些钱到底是什么钱,王总并没有说清楚。
 
    刘经理:这里边有许多问题
 
    信报全媒体在中启胶建办公室见到了负责给工人们发放工资的张总。张总表示,“我们现在跟劳务公司已经打起官司,法院已经立案了。我们起诉的是明逸劳务和刘氏兄弟,因为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劳务公司向我们承诺,不能因为其他事件对我们造成不良影响。至于起诉刘氏兄弟,是因为当时劳务公司授权他们代表全权负责相关事务,这里有委托书。”
 
    张总说,“相关资料已经提交给信访局、监管局等相关部门,都是正规合法的,我们跟明逸劳务之间的账已经结清了,但是他们还在不停地闹我们。”
 
    随后,张总向信报全媒体展示了一篇新闻报道,内容为2015年1月15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下发的关于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发生拖欠工资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18家企业拖欠工资被通报,其中就包括青岛市明逸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而以非法“包工头”身份在青岛市违法承接工程,截留挪用工人工资一项中,就有刘氏兄弟的名字。
 
    张总同样表示没有拖欠工资,“通过结账,我们发现给劳务公司多付了钱。”至于多付哪方面的钱?张总也说不清楚。但是,张总的说法让王先生感到不满,他表示,“我可以把各个班主都叫过来,问一问这些钱到底给没给。”
 
    自始至终,刘经理并未多说什么,只是表示,“我们工程干亏了,我认了。但是,我跟你说,正常干活的话,我是不会亏的,这里边有许多问题。”至于有什么问题,刘经理表示不方便说明。
 
   法院调解:尽快支付工资
 
    信报全媒体后来跟随刘经理和王先生来到李沧区九水路法庭。在审判庭里,法官对于此事作出调解,认为中启胶建并没有拖欠工资的问题。所拖欠的工资应该由刘经理支付。刘经理尽快解决工资问题,而中启胶建则不再追究明逸劳务和刘氏兄弟的责任,也不再追讨之前多支付的费用。
 
    记者注意到法院所出具的材料中,有好几张刘经理向王总借款的借据,数额不等,共计33万余元,而借款人的署名是刘经理本人。单纯来看,这些借据仅仅是私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法官解释说,“我们不能简单的来看,要从整个案件的大背景出发,要综合考虑各个证据。”对于法庭审核认定的28.9万到底是什么款项,王总以及法官并未明确说明。
 
    但是,调解并未出现实质性进展。
 
    在整件事中,工人们质疑是否存在将个人借贷与工人工资混为一谈的情况,以及所涉及的欠款数目到底是什么款项,又给了什么人。据记者了解,该项目拖欠了包括瓦工、木工、架子工在内的几个班组的工程款五六十万元。关于此事,信报全媒体将会继续关注。
【编辑:大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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