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游客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近年来,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各区市执法部门深入开展旅游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了一批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行为,切实规范了青岛旅游市场秩序。
为充分发挥处罚案例的教育示范和警示震慑作用,提高社会公众法律意识,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近年来执法办案情况,整理了10起指导案件,现予以发布。
案例一 青岛某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不合理低价游”案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得到游客举报后,对青岛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调查询问。发现该公司以实际收到团款4000元,平均每名游客约166元的价格,采用导游垫付全部团款方式,组织接待了24名游客参加了烟威蓬二日游旅行团,并向游客隐瞒另行付费项目和购物行程安排等,诱骗并通过安排游客参加自费项目和购物活动,获取购物人头费480元和自费收费等不正当利益。该行为违反了《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依据《旅游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了行政处罚。
案例二 青岛某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反映某微信公众号发布旅游产品信息,经查青岛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于2021年6月30日组织14人去贵州旅游。该行为违反了《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依据《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对青岛某旅行社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三 某户外旅游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旅游投诉梳理分析过程中,发现某户外旅游有限公司以“某户外旅游俱乐部”名义在微信公众号上招徕旅游者、发布旅游线路产品等。经核查,该户外旅游有限公司并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为此,执法人员通过远程勘验及时锁定经营主体、涉嫌违法违规证据等,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调查询问。该户外旅游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成立,并在微信平台上开通了“某户外旅游俱乐部”微信公众号,发布旅游线路产品信息、招徕游客等。该行为违反了《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依据《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对该户外旅游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四 匡某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匡某某在胶州设立了某旅行社的门市部,用于为该旅行社招徕旅游者。2021年3月,匡某某在某旅行社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实际不存在的“某旅行社(胶州)有限公司”公文抬头、“某旅行社业务专用章”和地接社进行了传真确认,组织赴厦门旅游。该行为违反了《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依据《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匡某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五 山东某旅游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市北区执法人员在与市北区文化和旅游局开展联合检查时,发现山东某旅游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赠送方式,组织店内购物客户去山东省台儿庄旅游。该行为违反了《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依据《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市北区执法部门对该公司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六 赵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根据举报线索,黄岛区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赵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上海某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黄岛分公司的名义,两次共接待452人前往日照山河四季风景区、东夷小镇等景区开展旅游活动,每人收费69元。赵某的行为违反了《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依据《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黄岛区执法部门对赵某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七 刘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根据举报线索,黄岛区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刘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通过微信公众号“青岛**旅游”及微信从事业务宣传、招徕等旅行社经营业务行为,并通过其微信收取参团旅行者旅游费用。该违反了《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依据《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黄岛区执法部门对刘某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八 胥某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根据举报线索,平度市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胥某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公司21名客户赴日照旅游,获利200元。该行为违反了《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依据《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平度市执法部门对胥某某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
案例九 莱西市某商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根据市民投诉线索,莱西市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莱西市某商行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送福利为由组织多名游客赴山东曲阜旅游,并与曲阜某医疗机构达成协议,组织游客旅游购物等。该行为违反了《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依据《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莱西市执法部门依法对莱西市某商行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十 周某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根据莱西市文化和旅游局移交线索,莱西市执法人员查处周某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组织游客分别进行南京、苏杭四日游和潍坊昌乐一日游活动,两次旅游活动均造成意外事故。该行为违反了《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依据《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莱西市执法部门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记者 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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