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老来伴”,是希望自己到了老年,身边有个可以说话,知寒问暖的老伴。现在不少失去老伴的单身老人,在寻找另一半的时候希望能够同居不婚,选择没有羁绊的“黄昏恋”,往往是考虑到儿女、经济条件和财产等诸多因素。
追求没有羁绊的“黄昏恋”
今年64岁的黄女士,10年前丈夫病逝。前几年,黄女士忙着帮女儿带孩子,现在,小外孙也渐渐长大,黄女士有了更多的时间安排自己的事情,她决定给自己找个老伴。黄女士认识了各方面条件都让她满意的老杨,老杨比她大5岁,事业单位退休,妻子几年前因病去世,有个女儿在外地工作。两个人交往过程中,老杨的幽默风趣打动了黄女士,她开始憧憬着两个人的幸福生活。
两个人的感情进展顺利,黄女士也搬进了老杨的房子,两个人每天早晨一起逛早市,参加合唱团,日子过得很惬意。眼看快到春节了,黄女士跟老杨说想在春节之前把结婚证领了,这样等春节的时候可以把两边的孩子叫在一起吃个饭。面对黄女士的提议,老杨显得有些犹豫,在黄女士的再三追问下,老杨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他希望两个人只同居,不领证。老杨对待爱情的态度让黄女士不能理解和接受。看着黄女士一脸诧异的表情,老黄语气平静地说:“我身边有几个朋友都是只同居不领证,我们都一把年纪了,没有必要继续走结婚的程序。”“我有一个老朋友,再婚刚两年就要离,都吵到居委会去了。 ”在老杨看来,老年人的恋爱不像年轻人,如果出什么问题,造成的二次伤害更大。
老杨的想法让黄女士很生气,在黄女士看来,经历过了丧偶之痛,她对选择自己的另一半是非常认真和慎重的,婚姻不是儿戏,特别是上了年纪的老年人,找到适合自己的另一半是非常不容易的,一旦双方觉得合适,就应该给对方一个名分,用婚姻来保护彼此的感情,而不仅仅是口头上的承诺,“这样名不正言不顺地过日子,我可不愿意,你这是想找不花钱的保姆啊。”黄女士愤然和老杨断绝了联系。
召开家庭会议“约法三章”
上个月,80岁的张老伯因为中风瘫痪,被女儿接回自己家照顾,张老伯和“后老伴”徐阿姨的5年同居生活也算画上句号。
张老伯和徐阿姨退休之前都是教师,在张老伯75岁,徐阿姨71岁那年,两个丧偶的老人走到了一起,开始搭伴过日子,张老伯住进了徐阿姨家里,没有办理再婚手续。两人决定住在一起的时候,就把双方的子女叫到一起开了个“家庭会议”。张老伯把和徐阿姨商量后的决定告诉给孩子们,他郑重其事地宣读了三条约定:一是两个人的财产由各自所得,百年之后由各自的子女继承;二是两个人在一起生活期间的所有开销,各方子女不得干涉。三是如果一方得了病不能自理,由各自的子女接回自己家中照料,所有费用由自己和子女承担。
张老伯的女儿告诉记者,最初,她并不同意父亲找“后老伴”,不过,半年多后,张老伯的女儿转变了态度。她时不时地会给父亲打电话了解父亲的情况,偶尔还会去看看父亲。看到父亲的心情和身体都比以前好,家里热锅热灶,父亲吃的饭菜花样也多了,张老伯的女儿慢慢同意了父亲的选择,有时候她还会给徐阿姨捎点小礼物,见了面也打招呼。至于父亲成了“月光族”,张老伯的女儿虽然心有不满但也不愿意问:“爸爸的钱他自己说了算。我们说多了,除了制造矛盾没有什么作用,只要我爸高兴就好。其实,人老了,就希望身边有人陪伴,有人愿意和自己说说话。 ”
最近两年,张老伯的身体每况愈下,还曾经住院了两次,住院的时候徐阿姨也跟着忙前忙后地照顾张老伯。上个月,张老伯因为中风瘫痪在床,按当初的承诺,张老伯的女儿把父亲接回自己家中照料,张老伯和徐阿姨的这段同居生活也算画上了句号。
子女反对无奈周末“各回各家”
78岁的王大爷,老伴6年前去世,3年前他和比自己小11岁的杨大妈过到了一起,两人至今没领结婚证。杨女士住到王先生家里后,两人协商好了财政安排,家里一切费用都由王大爷负责,杨大妈的吃穿用也都由王大爷掏钱,另外,王大爷每个月还要给 “后老伴”1000元的零花钱。杨大妈告诉记者,跟着王大爷的这几年是她经济上最宽松的时期,她不仅能把每个月两千多元的工资全都留存下来,而且,她还能时不时地给自己儿子贴补点。而在王大爷看来,家务活都是杨大妈在做,自己每个月有5000多元的退休金,给“后老伴”一些也是应当的。
王大爷说,两人不打算领证,主要是不想因为这事跟儿子翻脸。王大爷的儿子至今仍坚持“掩耳盗铃”的策略,人为地把父亲生活中“后老伴”的痕迹抹去。他跟王大爷约定,只有周六才带媳妇、儿子回家,而这一天,杨大妈回她自己儿子家。最初,王大爷和杨大妈在一起后,曾经叫儿子回家吃饭,也是想正式介绍一下,可是儿子没有回家。 “按理说我应该理解老爸的做法,我也想让我爸的晚年生活幸福,可是,我转不过这个弯。我妈为这个家付出了那么多,啥也没享受就走了,倒让别人摘了桃子。我爸也是老糊涂了,需要人照顾,找个保姆不行吗? ”王大爷的儿子表示绝不同意父亲再娶。
现在,王大爷和杨大妈两个人在一起三年多,处得也不错,互相也比较满意,但是谁都没有提要去领证的事情。 “儿女那边的压力比较大,再说都快80岁了,这么大岁数也不想再折腾了。 ”而杨大妈也有自己的打算:“既然他儿子那么反对,我也不想太刺激他,我儿子倒催着我再婚呢。但是我不想把自己困住。现在这样挺好的,哪天不想在一起过了,散了就行,要是领证了,那你就得负担起伺候人家的义务,我之前的老公是病逝的,我伺候了两年多,可伺候够了。 ”
同居不婚老年人在顾忌什么?
对于老年人再婚领结婚证的必要性,记者随机采访了10位老年人,有7位老人认为再婚领证不重要,可以接受不婚同居;只有两位女性老人认为搭伙过日子 “名不正言不顺”。从事老年社会学研究的市社科院研究员刘同昌认为,老年人再婚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一个难点和重点。
一些老年人之所以选择只同居不领证,就是考虑到了财产的继承问题。由于老年人再婚,子女的财产恐怕就要重新进行分配,从这个意义上讲,子女的认识是不一样的。有的子女认为,自己的父母和“后老伴”成家以后,这些财产如果按照法律上去分配的话,他们是有损失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们不愿意老年人再婚,更不愿意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登记成为合法的,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在这种背景下,很多老年人就采取了结伴养老。只同居不领取结婚登记证的这个方法来解决子女遗产问题,避免家庭的矛盾和财产分配。要知道,没有登记,也就是没有法律的保障。也就是说,一旦出现了纠纷问题,难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解决,那么老年人的晚年幸福就难以保证。这样缺乏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安全感,所以,这是不足取的。
子女应该有包容的心态来支持老年人的选择,淡化对物质财富和经济方面的要求。再者,老年人本身应该对婚姻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毕竟人生的后半部分还是非常重要的,我们要在和谐幸福中找到自我价值的满足。那就要找一个理想的再婚老伴儿,使丧偶后的生活摆脱独孤。这也是子女们和家庭社会的共同愿望。现在我们的国家对于空巢老人,特别是孤寡老人都有一些良好的政策,但是在精神层面上还有一定距离,这就需要全社会张开双臂。共同给他们创造一个理想的择偶配偶的环境。建立一个良好的、有秩序的、有法律保障的后续家庭。所以说我觉得,仅仅结伴养老不完善法律程序不是一个完美的选择。
老年人需要子女多关心,他们也有生活、情感上的需求,不管老人有没有再婚或不婚同居的想法,作为子女,都应先做好自己应该做的,多陪伴父母,多关心他们。有律师建议老年人要办理财产公证,明确老年人再婚前或同居前的财产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这是目前解决婚姻、财产纠纷最可靠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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