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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召开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推进会

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本报记者    发布时间:2022-07-13 09:42

本报7月12日讯(半岛全媒体记者徐杰) 12日上午,青岛市委、市政府召开青岛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推进会,调度情况、分析形势,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市委书记陆治原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和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争创“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典范城市,增进民生福祉,建设美好家园,创造幸福生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委副书记、市长赵豪志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邓云锋出席。

陆治原指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一座城市综合实力、治理能力、形象魅力、发展活力的集中展现。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岛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具体行动。去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驻青部队通力协作,推动创建取得阶段性进展。下一步,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创建过程作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过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攻坚意识,下更深、更精、更细、更实的功夫,全力以赴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陆治原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更加昂扬的斗志、顽强的作风、务实的举措,盯紧重点领域,狠抓工作落实。要聚焦市容秩序整治,依法处置占路经营、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违规问题,大力整治交通秩序,坚决清理违法建设,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要聚焦市区环境改善,紧盯主次干道、农贸市场、背街小巷等重点区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让城市持续保持干净整洁。要聚焦基础设施完善,结合实施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强化公共设施建设管护,彰显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品质。要聚焦文明素养培塑,开展好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等宣传倡导活动,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树立崇德向善文明新风。要聚焦文明窗口提升,组织窗口单位开展“优质服务”活动,规范餐饮、出租车等行业经营行为,提升市民游客的满意度。要聚焦群众关切,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让群众在创建工作中得到更多实惠。要聚焦问题解决,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陆治原强调,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齐心协力打好创建攻坚战。要用好指挥调度、督查暗访、测评考核、监督问政、激励问责等手段,打好工作落实“组合拳”。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增强市民“主人翁”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要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实打实的工作推动文明创建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会上,观看了《青岛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问题曝光片》;有关区(市)和部门负责同志作了发言。

会议采取视频形式,各区(市)和西海岸新区设分会场。市领导马立新、于玉、孙海生、韩守信、常红军、赵燕、陈大维,市文明委成员,市委有关部委、市直有关单位、中央和省驻青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在主会场参加。

12项攻坚行动,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乱贴乱画24小时动态清零、加强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

半岛全媒体记者 徐杰

为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推动城市文明建设提档升级,近日,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青岛市“大干500天 争创文明典范城”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该方案,青岛将以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为牵引,着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打造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之城,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丰润道德滋养。

为此,青岛将推动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相互促进,聚焦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办好民生实事,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以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2022年7月至2023年12月,青岛将经过约500天时间的大干攻坚,努力成为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能力和城市治理水平高效能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和城市发展品质高水平改善、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高标准示范,具有显著的创建带动力、价值引领力、区域辐射力、国际影响力的文明城市范例。

其中,2022年,在强基础、促达标上下功夫,围绕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着力补齐创建短板弱项,实现测评指标全面达标,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巩固试点城市资格,在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中名列前茅,实现取得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参评资格的年度攻坚目标。2023年,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实现当选首届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年度攻坚目标。

环境卫生整治提升

2022年,全市环境卫生清扫及时、干净整洁,无反弹回潮、无盲区死角。2023年,城市精细化管理机制更加完善,城市颜值洁净靓丽。组建城市管理专职网格员队伍,推进垃圾分类,2022年完成撤桶并点3000处,1000个小区实现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打造200个垃圾分类五星小区,更新2万个污损陈旧垃圾桶、废物箱(果皮箱),建立联合执法行动机制。2022年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冲洗率85%以上。加强绿地绿植养护保洁,探索建立社区园艺师制度,2023年累计创建示范路70条,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到150个。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2022年实现封闭式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2023年实现开放式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市容秩序整治提升

攻坚治理乱贴乱画问题,2022年实现乱贴乱画现象48小时动态清零,2023年实现乱贴乱画现象24小时动态清零。攻坚治理空中缆线杂乱问题,2022年空中缆线基本整治完毕,2023年全市空中缆线全部高标准整治完毕。攻坚治理飞线充电问题,攻坚治理占用公共空间问题,2022年占用公共空间问题动态清零。攻坚治理不文明养犬问题,2023年,基本杜绝全市不文明养犬现象。

交通秩序整治提升

整治路口交通秩序,增加路口见警率,加强志愿者力量,专项治理抢行逆行、乱穿马路、乱停乱放、不上牌照、不戴头盔等问题。整治停车秩序,施划一批限时或夜间临时停车泊位,建立全市统一停车场运行管理平台,实现停车资源联网共享。2022年,完成具备条件的、已开放共享的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智能化改造,2023年完成酒店、商场、写字楼等经营性停车场开放。2022年加快推进64个停车设施项目,涉及泊位4万个,2023年加快推进42个停车设施项目,涉及泊位1.4万个。

基础设施整治提升

整治提升市政设施,2022年建成区范围内所有道路达到无路面坑洼、道板缺损、箱体损坏、井盖缺失等要求。开展消防设施大检查、大整治,2022年社区(小区)及各类场所消防设施配备率、完好率100%,打造社区(小区)示范点,出台老旧街区建设管理办法。

农贸市场整治提升

开展农贸市场新建和升级改造,2022年,改造完成10处,2023年,升级打造文明示范市场20处。2022年创建规范化农贸市场不少于40处,2023年建成区内农贸市场规范化达标率100%。

窗口行业服务质量提升

强化出租车运营管理,建设完善巡游出租车车载智能终端系统,实现全覆盖。推动城市公交、出租、网约等运营车辆电动化,2022年公交车、出租车电动化率达到50%以上。2022年推动全市餐饮行业全面落实“光盘行动”“公筷公勺”要求。

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重点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社会文化环境、卫生环境综合治理,着力消除校园周边特别是200米内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因素。2023年对已存在的烟酒、体彩、福彩专卖点全部清零。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结合“双减”政策,从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课程、师资和培训时段,加强“预收费”监管,推动学科类机构转型发展。落实从严准入,纠正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行为。开展分类整治,确保校外培训机构证照规范、导向正确、制度齐全、设施完备、环境安全,2022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动态达标。2023年,巩固提升治理成果。

乡村“复兴少年宫”建设

探索形成乡村“复兴少年宫”建设青岛经验。2023年完成青岛市各级乡村学校少年宫拓展提升、提档升级,实现服务阵地从学校向乡村延伸,免费开放服务对象从本校中小学生扩展到周边少年儿童和学龄前儿童。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开展乡村“复兴少年宫”建设工作,让更多农村少年儿童受益。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

2022年底实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有场所、有队伍、有活动、有项目、有机制“五有”标准全覆盖。2023年,在学校、企业、窗口、楼宇、网络等领域持续拓展文明实践特色阵地建设,打造一批特色品牌。基层群众参与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的人数占常住人口的比例≥15%,群众对文明实践工作知晓率和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实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不断深化拓展、提质增效目标。

文明村镇创建

启动新一轮乡村文明行动,完善文明村镇创建体系,推进典型示范村引领,推动文明村镇水平再提升。2023年,县级以上文明达标村镇全覆盖,市级以上文明达标村镇覆盖率超过70%。每年创建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00个、美丽村居20个,美丽庭院创建率达到3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100%、无害化处理率100%。大力倡树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推动新时代结婚礼堂、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开展“反对浪费、文明办事”移风易俗三年行动,让群众人情往来负担明显减轻。

公益广告景观小品宣传

2022年分别打造社区、主干道和商业大街公益广告景观小品示范样板。将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测评指标与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项目规划、施工要求紧密衔接、融合推进。建立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社区参与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激励机制,实施“黄红牌”管理办法。对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严肃追责问责。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