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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下调 每立方米降低0.7元

来源:青岛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发布时间:2015-11-19 08:43
 
11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自11月20号起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提高天然气价格市场化。
 
这次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核心内容有两个,首先是降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自2015年11月20号起,各省份非居民用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700元,也就是每立方米降低0.7元。
 
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周大地:这次调价的幅度是比较大的,大约(下调)是原来价格的三分之一左右,对于用户来讲,使用清洁煤、增加清洁煤用量,是一个非常大的利好消息。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员景春梅:(目前)国家直接定价的是600亿,这样(下调)0.7元的话,就可以直接减负430亿,然后还有一些是市场定价的,如果加上政府直接定价对市场定价的带动作用,应该总的对现有企业的减负应该可以达到1000亿。//对于下游的发电企业、供热企业,车用天然气、还有就是玻璃、陶瓷等一些天然气的行业都是非常有利的。
 
除了降低价格,此次改革还将提高非居民用气价格的市场化程度。将非居民用气由目前实行的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降价后的门站价格作为基准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以基准价格为基础,在下浮不限、上浮20%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方案实施时门站价格暂不上浮,自2016年11月20日期允许上浮。这意味着价格管制进一步放宽,价格弹性进一步增加。
 
发改委宏观院经济所研究员姜润宇:在价格形成机制方面,就是完全逐步过渡到,循序渐进逐步过渡到,完全由企业自主定价。
 
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周大地:这就等于是说这一步,已经开始往市场浮动价格,同时走了一块,第一我把基准价降下来了,第二把浮动的机制建立起来了。从一个调价以后的价格再去谈价格,再去上升,却是双方就要从真正供应成本、消化能力,各方面要进行很好的对接了。
 
在放松价格管制的同时,此次改革还明确要求非居民用气加快进入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由供需双方在价格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公开交易形成具体价格,力争用2到3年时间全面实现非居民用气的公开透明交易。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