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市物价局获悉,上游供气企业下调了青岛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我市按照市内三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规定,决定自4月18日起,下调市内三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市内三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636元调整为3.257元。上述销售价格为最高限价,天然气经营企业可在最高限价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销售价格,价格下调后,相关行业用气成本有所降低,按市内三区2018年非采暖季非居民计划销气量测算,工商业用户将减少支出约 2694万元。
价格主管部门同时要求各有关天然气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天然气价格政策,并按照规定进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记者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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