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居民用电将首次分时定价 电价标准公布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本报记者 发布时间:2016-01-04 08:11
从今年1月1日起,山东省在全省范围内试点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根据试点方案,在现行阶梯电价标准上,峰段每度电加价0.03元,谷段每度电降价0.17元。昨天,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我市也将执行这个政策。
分时电价方案
峰段(早8时至晚10时) 谷段(晚10时至次日早8时)
每度电加价0.03元 每度电降价0.17元
各档分时电价
阶梯用电 现行电价(每度) 峰段电价(每度)谷段电价(每度)
第一档(每户每月210度及以下) 0.5469元 0.5769元 0.3769元
第二档(每户每月210-400度之间) 0.5969元 0.6269元 0.4269元
第三档(每户每月400度以上) 0.8469元 0.8769元 0.6769元
备注:目前,我市第一档电价涵盖了95%以上的居民家庭。
居民用电首次分时定价
根据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的 《关于开展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试点的通知》,用电峰段为早8时至晚10时,谷段为晚10时至次日早8时。在现行阶梯电价标准上,峰段每度电加价0.03元,谷段每度电降价0.17元。即:第一档峰段每度电0.5769元、谷段电价0.37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峰、谷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0元。
“目前,我们尚未收到这个文件。”国网青岛供电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前只是对工业用户采取了峰谷分时电价,居民电价尚未采取峰谷分时电价。市物价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我市物价部门将贯彻并执行这个文件。
新建居民小区优先试点
该政策试点适用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即“一户一表”用户,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会优先为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安装峰谷分时电价表,并选择户表改造率较高、峰谷量差距较大的市、县为试点单位,免费为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居民用户安装更换电能表。试点方案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根据试点方案规定,试点期间坚持居民用户自愿选择原则,不选择执行的用户仍按原方式计价,选择执行的用户则要以年度为周期,一年内不能调整。
“夜猫子”用电更划算
峰段14个小时,谷段10个小时,算下来,每一档的峰段和谷段电价每度电相差0.2元钱。你会选择分时电价吗?记者昨天电话调查了一些市民。“这个分时电价基本上分成白天和黑夜两种电价了,家里冰箱等大件都是全天用电,我感觉没有必要选择峰谷电价,一般都是白天用电,谁家里三更半夜用洗衣机呢?”市民王先生说。不过,市民刘小姐告诉记者,自己白天上班,晚上会上网购物,后半夜是购物的高峰期,自己会选择峰谷电价方式。
记者从国网青岛供电公司了解到,目前,全市居民用电户有370多万户,市区有150多万居民用电户。新政策实行后,市民想要咨询峰谷分时电价事宜,可以就近向供电营业厅或者拨打电力彩虹热线95598咨询。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