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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残联原党组书记、理事长吴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本报记者    发布时间:2021-05-25 15:03

5月24日,记者采访获悉,近日,经青岛市李沧区委批准,李沧区纪委监委对李沧区残疾人联合会原党组书记、理事长吴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忠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等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群众纪律,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费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吴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毫无党性观念,目无法纪,不知敬畏,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李沧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李沧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吴忠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李沧区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由李沧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沧残联康复部原负责人王静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青岛市李沧区纪委监委对李沧区残疾人联合会康复部原负责人王静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王静身为党员干部,背弃初心使命,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李沧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静开除党籍处分;由李沧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