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发布了关于在崂山封山延期的通告。根据《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崂山气象火险等级预报,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决定,将2017年2月15日发布的《关于在崂山森林高火险区实行封山的通告》封山期限延期至2017年5月31日。
根据通告,5月11日至5月31日对崂山行政区域内除樱桃园外的所有集体山林和崂山景区未开放区域继续实行封山管理,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在封山期限内,除驻林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封山范围;确需进入的,必须经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和防火规定进行活动。林区内企业单位、施工单位、农家宴、渔家宴等经营业户和樱桃园所有者应承担起职工、就餐者、入园者等管理服务对象的防火管理责任,按要求做好防火宣传、火种收缴、人员登记等工作,消除火灾隐患。按规定,所有进入封山林区的人员,应当接受山林权属社区、林区、景区管理人员的统一检查、监督和管理。严禁携带火种入山和一切违规用火行为。参加樱桃节游园人员活动范围限制为樱桃园区。
违反上述规定,依据有关条规从严处罚;不接受检查、不听劝告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马晓婷 通讯员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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