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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称吃笑蕾打折面包后腹泻:晚上没吃别的

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徐杰    发布时间:2016-03-14 07:48
 
3月9日下午,市民秦女士一家吃完面包后全都出现上吐下泻症状,找到店方交涉要求500元赔偿遭拒。“晚上没吃别的,如果不是面包有问题,想不到其他原因了。”秦女士说。对此,店方回应面包质量没有问题,也没有接到其他顾客类似反映。采访中律师称,食品维权存在举证难的问题,若消费者买到问题食品,一定要第一时间保留好证据。
 
吃完面包两人腹泻
 
据秦先生介绍,3月9日下午4时许,他的妻子秦女士和同学聚会,路过抚顺路3号笑蕾蛋糕店时买了一袋打折面包。“面包是类似比萨那种带馅的,当天我妻子去店里逛的时候,看到价格标签注明两元一块,就问店员为什么这么便宜,店员说这些面包是制作时不太美观的,下午打折销售。”秦先生称,他的妻子购买了26元的面包,并当场吃了一块,带回家后给老人也吃了一块。
不料当晚深夜,秦先生熟睡中被妻子叫醒,“她说自己很不舒服,一直上吐下泻,老人也是同样的情况。”秦先生称,他咨询医生后,判断两人是食物中毒了。“我们家平时一天只吃两顿饭,除了面包外没吃晚饭,两人同时出现症状,我一下子就想到从笑蕾买的面包了。”秦先生说,之后两天,他的妻子身体一直不适,只好跟公司请了病假。
 
索赔500元被拒
 
“11日下午,俺对象到面包店说明了情况,对方提出赔偿200元私了,但我们没同意。”秦先生介绍,交涉过程中,他们对店方的态度不满意,要求对方道歉,给予购买面包总价的十倍赔偿,以及赔偿妻子两天的误工费300元。秦先生称,他们的这一要求遭到了店方的拒绝。
 
12日,记者联系到位于抚顺路3号的这家笑蕾蛋糕店,一位工作人员证实了此事,她介绍,秦女士购买的面包在工厂生产时外观不是很美观,所以当天进行打折销售。11日下午,秦女士曾到店里交涉,要求500元赔偿,但店方只答应给200元。工作人员称,他们店里销售的面包质量没有问题,也没有接到其他消费者有类似问题的反映,如果秦女士认定是吃了面包导致食物中毒,要提供医院的诊断材料以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质量问题检测报告。如果能证实确因面包有问题,导致消费者出现身体不适,他们会进行相应赔偿,“这个事工厂也已经知道了,下一步我们会继续进行协商。”工作人员称。
 
食品维权举证两难消费者要保留好证据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随着市民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在买到问题食品后,大多数人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但维权的过程举证困难,有些食品开封后如果发现有问题,很多时候厂商会以消费者保存不善来推诿。而如果带着问题食品送检测机构去查验时,食品包装袋或者酒水饮料已经开启,也没法判断其中的产品是生产环节受污染还是开封后受污染。
 
对于这种情况,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宝清也坦诚举证两难,“不打开食品就不会发现食品有异样,而打开了包装送检时,又不好证明异物是否出自食品。再者,有些消费者吃了食品后身体引发不适,尽管自己知道是哪种食品导致的,但毕竟已经吃到肚子里了,要想判定就很难了。”张律师建议消费者,如果买到问题食品,一定要第一时间保留好证据,不仅要留存好有问题的食品,还要保存好包装袋、购物小票等,这样就容易与商家进行交涉,“商家也应善意对待消费者的投诉,消费者购买某一种产品是出自对商家的信任和喜爱,绝大部分消费者不会故意对食品掺杂,而费心费力向商家索赔。”张律师称,要想从根本改变问题食品维权难的境况,有关职能部门需对《食品安全法》的具体条款进行相应调整和补充。记者 徐杰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