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7人因肇事逃逸终生禁驾
来源:民网 作者:刘方亮 马迪 发布时间:2015-05-05 10:21
青岛民网5月5日讯 近日,胶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布2014年以来该市被终生禁驾的7人名单。这是胶州市首次向社会公布终生禁驾名单。7名被终生禁驾的人员当中年龄最大的48岁、最小的只有20岁,全部为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其中3人为酒后肇事并逃逸。
据了解,终身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对一些人来说,终身禁驾不仅意味着出行不便,还可能丢掉工作,给生活带来各种困扰。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身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
据胶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很多人心存侥幸,认为一跑了之,可以不用承担责任,殊不知这样不仅触犯了法律,还会遭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此次公布终生禁驾名单,目的就是为震慑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交通安全。
此外,胶州交警正在通过开展“为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活动,严查“七类重点车辆、七种违法行为”,通过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创造更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通讯员 刘方亮 马迪)
终身禁驾人员名单
李长利、李博清、葛柏坤、徐 杨、刘 洋、刘金挺、宁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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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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