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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脑”大爷给“网恋”近30万,是借贷还是赠与?

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尹彦鑫 张少艾    发布时间:2024-07-30 16:35

年近七旬的刘大爷离异多年,2022年6月,在网上平台认识了比其小八岁的韩大姨,双方互加微信后开始网恋。

虽双方未见过面,但刘大爷基于共组家庭的目的和韩大姨交往。后韩大姨称其生活中遇到各种困难,刘大爷多次向其转款。2024年1月,刘大爷提出见面,韩大姨却拒绝并提出分手,称自己不想进入婚姻,并称收到的钱都是自己借的,一定会归还。

刘大爷迟迟未等到还款后,将韩大姨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

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对转账数额均无异议,但对转账款项性质争议较大。韩大姨称刘大爷在七夕、生日等节点,多次主动转账,并表示无需返还,且对于刘大爷的转账,自己并非全部接收,足以认定转账系赠与行为;此外,刘大爷也未能提供双方达成借贷合意的证据,双方不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刘大爷对此提出异议,称韩大姨在微信中多次明确表示是向自己借款,且自己是以结婚为目的与韩大姨交往,转账是附条件的赠与,现已转化为借贷,理应返还。

法官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是被告接收的原告转账属于借贷还是赠与。原告向被告转账28.3万元,其中,3.3万元系原告在春节、七夕等节日或日常表达关心发送的红包,应认定为赠与,现赠与行为已完成,且不具备可撤销的情形;其余25万元结合微信聊天记录中被告的还款承诺,应认定双方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原被告双方均认可被告已偿还5万元。因此,判决被告返还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双方均表示服从判决。

【法官提醒】在社交平台活跃发展的时代,老年人也有通过网络交友、婚恋的权利,恋人之间出于交往、促成婚姻关系等目的,容易牵扯经济来往,但要正确看待主动赠与和民间借贷的区别。此外,司法实践中,老年人因交友不慎被骗钱财的案例频频出现,提高老年人的防范意识,需要子女时常提醒父母警惕各种网上交友套路和陷阱,增强老年人防范意识,共同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