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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鼓励办民宿客栈 最高奖励百万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刘海龙    发布时间:2017-03-14 08:34

    西海岸新区乡村旅游不断发展,但仍普遍存在产业链条短、业态单一、附加值低等问题。因此,新区要依托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特色小镇和现代农业发展战略,重点在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提升、产业融合等方面进行突破,打造乡村旅游精品,拓展度假旅游目的地空间,推动城乡一体化全域旅游发展。昨日,西海岸新区旅游部门相关负责人针对新区出台的 《关于加快旅游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做详细解读。

    新区鼓励兴办民宿客栈

    西海岸新区计划规划建设一批具有原汁原味渔业生产特色、与旅游业高度融合的渔村、渔市和渔港,打造渔家风情产品体系;保护利用一批具有乡村特点、历史记忆的古村落,开发一批具有自然人文景观、主客共享的风情旅游小镇,建设一批个性鲜明、功能互补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区,形成乡村旅游产品体系。

    特色民宿是指经营者利用乡村房屋,以文化创意进行改造设计,高标准植入当地特色人文、景观精髓,突出住宿服务体验,突出建筑设施风貌,突出度假服务品质,突出乡野生活乐趣,实现与周边生态环境高度契合、满足旅游者体验高品质乡村生活需求的住宿处所。包括利用乡村房屋,通过自营、合作、租赁等方式提升改造的;在现有农家乐基础上提升改造的;利用村集体用房、国有农林场房、位于乡村的国有集体闲置房产提升改造的;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情况。特色民宿的改造设计需体现出创意与本地文化的高度结合。

    西海岸新区旅游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区出台的《关于加快旅游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鼓励利用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从事旅游经营。利用现有房屋和土地兴办民宿客栈的,可保持原土地用途、权利类型不变;土地权利人申请办理用地手续的,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划拨的依法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出让。建设开发特色民宿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区国土部门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上给予优先保障,并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用地审批手续。

    每家民宿年最高奖百万

    制订 《特色民宿申请认定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特色民宿进行奖励。对于利用(租用)民房3幢、6个房间以上,或利用(租用)村集体用房、农林场房、国有闲置房产等单幢10个房间以上,或新建与环境融为一体的,经过区特色民宿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特色民宿,年客房出租达800间夜以上的,由区特色民宿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结合游客满意度等情况,每年确定不超过10个民宿点,分别按照年营业额的20%进行奖励,每家民宿年度最高奖励100万元。

    鼓励支持特色民宿打破行政村限制,发展规模化、集聚化民宿产业。鼓励利用条件成熟的旅游景区周边农村闲置房优先发展特色民宿,对产生特色民宿发展集聚效应的村庄,每个村特色民宿客房间数分别达到30间(含)以上、50间(含)以上、80间(含)以上的,经过区特色民宿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优先列入“十大旅游名村”评选范围,并分别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建立民宿发展全程帮扶机制。由新区特色民宿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依托全国相关协会、专业联盟等平台,建立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市场营销全程帮扶机制。全力打造西海岸特色民宿品牌,以资源整合、特色挖掘为基础,联合全区特色民宿点,打造中国北方独具特色的民宿集群。(记者 刘海龙)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