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放鞭首设"熔断"条件 空气变差烟花就禁放
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王媛 发布时间:2016-01-25 08:14
每年春节,青岛市都提前规定好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而即将到来的猴年春节,却给烟花爆竹的燃放添设了“熔断”机制—— 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内,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只要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级别预警,青岛主城区将立即禁止一切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和活动。24日,记者从青岛市环保局证实了这一消息,这也是青岛首次在春节期间设定禁燃条件。
24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环保、公安、城管、安监等8部门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为有效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对今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燃放做出4项规定。首先,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的有关规定,组织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的日常监管,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检查,及时制止在非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段内的燃放行为。
《通知》明确要求,在春节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时间内,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级别预警期间,主城区禁止一切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和活动。同时,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其中,环保部门要加强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预测分析,并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安监、工商部门要通知销售网点停止烟花爆竹销售;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禁放烟花爆竹巡查管控力度,及时制止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并对违法者依法进行处罚;各新闻单位要会同环保等部门通过政府新闻发布会、行政告知等方式及时发布信息要求;各区(市)人民政府负责做好辖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等相关人员进行守护和劝导,分区划段,及时制止违法违规燃放行为;组织社区、学校加强对广大居民、学生的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禁放烟花爆竹。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畅通公众参与监督渠道,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燃放行为严厉查处。
另外,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媒体、张贴宣传画、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其燃放危害性的宣传力度,倡导文明节俭过“绿色春节”,尤其在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下,各部门要进一步引导公众自觉停止燃放或减少燃放数量,切实减轻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