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市纪委、监委通报李学跃涉黑涉恶及有关党员干部为其充当“保护伞”典型问题
近期,青岛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北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市北区台东街道台东六路社区党员李学跃涉黑涉恶及有关党员干部为其充当“保护伞”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2013年7月至2017年11月,李学跃涉黑涉恶团伙在市北区南山市场违规租赁、设立摊位,采取威胁恐吓等方式,对其他经营业户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群众反映强烈。2018年5月,李学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提起公诉。为李学跃涉黑涉恶团伙充当“保护伞”的有关党员干部受到严肃问责追究。
市北区市场建设服务一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王军,市北区市场建设服务一中心南山市场管理所原所长杨军、所长徐思广乱作为问题。2013年9月、2014年4月,经王军同意,南山市场管理所先后两次违规与李学跃签订夜市摊位租赁合同,对李学跃涉黑涉恶团伙违规转租摊位、私设摊位收取高额摊位费问题未进行有效监管,长期放任纵容,为李学跃涉黑涉恶团伙非法牟利创造了条件,造成了恶劣影响。另外,南山市场管理所还存在通过签订虚假租赁合同骗取地铁建设占地补偿款问题。对上述问题,王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杨军、徐思广负有直接责任,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市北区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登州路中队二级主任科员桑友海、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直属二中队中队长曲永建履行执法监管职责不力问题。2013年7月至2017年11月,桑友海、曲永建先后任市北区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登州路中队中队长,在此期间履行执法监管职责不到位,对李学跃涉黑涉恶团伙长期违规设立夜市摊位出租等问题未依法查处,为其从中非法牟利创造了条件。桑友海、曲永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有黑必扫、除恶务尽。李学跃涉黑涉恶团伙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时间长、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有关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化,纪律观念淡漠,不担当不作为甚至乱作为,致使李学跃涉黑涉恶团伙违法犯罪问题长期得不到查处和纠正,侵害了群众利益,扰乱了社会秩序,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必须予以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强化法纪观念,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恪尽职守、依法履职、秉公用权,真心实意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敢于同一切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到突出位置,强化监督执纪监察,为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要紧盯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加强督查督办,快查快结、形成震慑。要严格责任追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真正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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