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283万 山东省纪委原副书记王喜远受审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bbjz 发布时间:2016-10-23 12:40
据《检察日报》正义网报道,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至2015年,被告人王喜远在担任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主任、常委、秘书长、巡视员、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83.5276万元。
据悉,被告人王喜远庭审中认罪悔罪,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近期做出一审判决。
公开简历显示,王喜远生于1955年6月,是烟台人。盘点其仕途经历,在参加工作之初,他曾长期从事秘书工作,先后担任过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牟平县支行秘书,牟平县革委会办公室秘书,牟平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组组长、县委办公室秘书科科长,烟台市委研究室秘书,烟台市委办公室秘书科科长等职务。1999年时,他卸任烟台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一职,调往山东省纪委工作,任省纪委研究室主任。此后,他长期在省纪委工作,并于2011年出任省纪委副书记。在担任山东省纪委秘书长期间,王喜远承担的另一个角色是山东省纪委新闻发言人。
公开报道显示,在2014年4月,王喜远曾以省纪委副书记的身份就“抓住‘五一’重要节点,加大纠正‘四风’力度”与网友在线交流。彼时,他提到,在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趋于隐蔽化,有的变着花样搞变通,以逃避纪律约束,使“四风”问题披上“隐形外衣”,并举例进行了说明。2015年年初,王喜远被补选为省政协常委,并出任政协山东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2015年年底,王喜远卸任省纪委副书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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