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原政协副主席李学海受贿1859万 一审获刑13年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bwjz 发布时间:2018-11-09 08:59
据济南中院消息,11月7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青岛市原政协副主席李学海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李学海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济南中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15年,被告人李学海利用先后担任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区长 、中共青岛市城阳区委书记、中共青岛市市南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青岛某公司、林某某等16 个单位和个人在土地摘牌、配套费用减免、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子李伟东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59.7337万元。济南中院认为,被告人李学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 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李学海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 罚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2016年5月10日,山东纪委发布消息,青岛政协党组成员、政协副主席李学海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三个月后,2016年8月9日,山东省纪委公布了对李学海的双开决定,当时有媒体发文《官方通报李学海案透露出的5条重要信息》。
1、调查时间。从5月6日被带走到8月9日公布案情,李学海案的调查足足有三个月零三天。而5月13日落马的东营政协副主席韩吉顺一个月后就被双开,这也说明李学海案情复杂程度可见一斑。
2、对抗组织审查。关心反腐的人会注意到,其实对抗组织审查的提法是这两年频繁被提及。一些专家也谈到,对抗组织审查是一种严重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因为,这涉及到党员干部对党组织的忠诚问题。此前,媒体曾报道,在5月6日的会场被带走时,李学海有些激动,现在看来在调查过程中,相比也是各种不配合。
3、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这应该是李学海案后续中比较重要的一个看点。这意味着,在李学海案中,曾受他提拔的官员肯定也会牵涉其中,究竟是什么样的干部牵涉其中呢?根据以往其他类似的案例,这些牵涉其中的官员不一定会被调查而落马,但在司法审判时一定会出现在司法文书中,我们拭目以待。
4、索取、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这是另外一个重要看点。李学海曾先后担任城阳区长、区委书记、市南区委书记,位高权重,找他办事的人肯定不少,自然会有不少人向他行贿。但请注意“索取”这个词,这说明很多时候,是李学海主动问人家要的钱。对于李学海来说,案情自然会加重,但对行贿者来说,反而是比较好的消息。
5、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这也是这两年提及比较多的一个表述。这说明,李学海在担任青岛市政协副主席期间,仍然有犯罪线索。在今年年初发布的《中国共产党青岛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其中特别提到青岛2016年的反腐工作重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执纪审查的重中之重。”这其实是中纪委过去一年来重点反腐的重点方向,此前曾多次采访过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原副院长李永忠,他一直以来的观点是,“对那些违反八项规定、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者严肃查处,从查你现在违反党纪的线索,就能倒查出你此前违法犯罪的问题来,这就把增量遏制住了。”照此推算,不排除李学海在担任青岛政协副主席期间的某个线索被查处,进而导致省纪委介入,倒查到其之前的违法行为。
2016年9月13日,山东省纪委通报了李学海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6年,李学海在年节期间,先后7次通过家人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共计21万元。另外,李学海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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