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青岛治安稳定 刑事警情同比下降10%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本网记者 发布时间:2016-02-14 08:23
记者从青岛市公安局了解到,2016年春节期间,青岛市实现了较大以上道路交通、火灾、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以及重大恶性案件、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五个零发生”。
据悉,春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共投入巡逻警力2.8万人次,设置值守点、停靠点230多处,强化警情高发时间、高发部位巡逻防控。启动所有固定、治移动安检查站,实行24小时应急堵控勤务,共盘查人员1.2万余人次、车辆7200余辆次。
春节期间,公安机关继续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共破获刑事案件110余起,抓获外省逃犯9名,及时消除社会治安隐患。对全市中小旅馆、网吧和出租屋,严格落实属地管控责任,强化治安管控措施。组织开展区域性清查行动近20次,查处治安案件730多起、违法人员380多人。从而确保社会治安秩序保持良好,刑事警情同比下降10%,全市未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
针对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特点,提前制定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应急预案,交警部门全警上路,启动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交警执法站,在重点路段增设310多处交通疏导岗哨,通过媒体、短信、户外显示屏等方式,发布路况提示信息179万余条。依法严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组织集中行动14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900余起。针对雾霾、降雨等恶劣天气,及时启动道路交通应急管理预案,春节期间,高速公路进出我市车辆达70余万辆,全市道路交通运行安全畅通,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29%、33.33%和2.84%,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春节期间,公安消防部门组成96个检查组,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整改消防隐患370多处。全市消防部队实行二级战备,及时处置火警24起,抢救疏散被困人员52人,全市消防安全形势平稳,火警起数同比下降42.8%,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青岛新闻网记者)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