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年内完成上海自贸区复制推广 建国际城市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朱颖 发布时间:2015-04-01 09:29
日前,我市起草《青岛市推广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实施意见》,征求了全市67个有关部门和区市的意见,内容包括五大部分,共42条。《实施意见》提出,青岛今年一季度将全面启动推广方案,争取上半年取得阶段性成果,年内全面完成复制推广。
《实施意见》抢抓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自贸区战略、中韩签署自贸协定、中美(欧)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中日韩自贸区谈判等“五大”机遇,加快推青岛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西海岸新区、蓝色硅谷“三大”建设,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行政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主题,积极探索我市改革开放的新路径和新模式,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全市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
“深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领域共有8项,涉及建立企业设立“单一窗口”制度、网上办税服务模式,取消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前置审批和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实施组织机构代码实时赋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推广“三证合一”,并在此基础上试点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五证联办”工作模式,探索试点外商投资便利化专办员制度等
“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领域共有12项,涉及建立全球维修产业监管制度、中转货物产地来源证管理制度、检验检疫通关无纸化、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出入境生物材料制品风险管理制度、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制度、期货保税交割海关监管制度、境内外维修海关监管制度、融资租赁海关监管制度、进口货物预检验、分线监督管理制度、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负面清单管理等措施。
“推进金融制度创新”领域共有6项,涉及推广个人其他经常项下人民币结算业务、银行办理大宗商品衍生品柜台交易涉及的结售汇业务,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下放银行办理,提升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便利化水平,探索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在符合条件的经济园区内,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股权投资基金人民币对外投资、个人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个人对外直接投资跨境人民币业务、企业发行人民币债券等创新业务试点。
“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领域共有7项,涉及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允许设立外商投资资信调查公司和股份制外资投资性公司、对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子公司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允许内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争取电子商务跨境贸易进口试点,探索国际船运服务业创新改革等。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共有5项,涉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制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制度,结合国家相关行业对外开放的部署要求,从投资者条件、企业设立程序、业务规则、监督管理、违规处罚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明确放宽准入行业的监管要求,完善专业监管制度。
《实施意见》提出今年一季度全面启动,争取上半年取得阶段性成果,年底前基本完成。并建立复制推广上海经验考核评估工作机制,根据改革事项完成时间节点要求,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每两个月对复制推广工作进行专题考核评估,由各责任单位对复制推广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评估报告;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专家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对各相关单位及我市改革事项试点情况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考核,确保上半年取得阶段性成果,年内全面完成复制推广。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