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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高层回应德正系“骗贷案”:与己无关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本报记者    发布时间:2015-03-25 09:33
 
    3月24日,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06198.HK,简称“青岛港”)召开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其上市后的第一份年度业绩报告显示,2014年,青岛港实现营收69.9亿元,较同期增长7%;实现归属公司持有人净利润15.9亿元人民币,净资产回报率达15.5%。
 
    在全球经济和我国经济增速趋缓的背景下,青岛港呈现的是一份相对不错的成绩单。但是,整个2014年,青岛港上市之路和业绩提升之路并不平坦。
 
    去年6月,青岛港在香港刚刚上市,就遭遇到一起“骗贷案”,骗贷案主角德正系旗下青岛德诚矿业有限公司利用存放在青岛港的大宗商品重复质押、向银行贷款,实施融资诈骗,多家银行在这场骗贷案中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目前这起案件还没有结案。
 
    青岛港在骗贷案发生之后,受到牵连,被质疑管理上存在一些漏洞,品牌也一度受到影响。时隔近一年。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高层就这起骗贷案,做出回应,公司总裁焦广军24日在回答经济观察网记者提问时,对这起“骗贷案”予以澄清。
 
    焦广军表示,2014年5月,德正系企业利用部分在青岛港堆存的大宗商品,涉嫌通过私刻公章、伪造仓单、重复质押、重复买卖和虚假买卖等手段,进行融资诈骗。
 
    “这件事情被曝光之后,外界误认为青岛港是融资骗贷的主体,实际上骗贷主体是德正系,是他们利用堆存在青岛港内部堆存的货物,进行诈骗犯罪。虽然货物在青岛港,但事情跟青岛港没有关系。因青岛港骗贷案提起的民事诉讼,所涉及的仓单,均为德正系企业私刻公章等行为造成,都不是青岛港出具的。公司对于在青岛港堆存的货物并没有处置权。”焦广军说。
 
    焦广军还表示,德正系骗贷案发生之后,青岛港为了保护客户利益,打击犯罪,积极配合了公安机关开展的侦查工作,目前该案件仍在侦查处理阶段。
一年来,青岛港在管控风险方面也做了很多工作。青岛港强化了货物监管,实施货物监管新模式,按照“一事一批”的原则,实行公司及下属公司多层级、多部门联合审批,规范合同签订、印章使用和日常管理,以此防范潜在风险。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