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中院工作报告:金融类案数量增长四倍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作者:刘洋 于鸿欣 发布时间:2015-02-16 07:38
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今天上午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并审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祝华做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显示,2014年全市法院共收案13.3万件,办结13.1万件,标的额612.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2%、4.9%、82.3%。案件数量占到全国的1/100、全省的1/8。其中,市中院收案1.7万件,办结1.6万件,同比分别增长4.3%、1.1%。
2014年,全市法院依法惩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案件218件,判处罪犯338人。
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217件,判处罪犯258人。
针对当前毒品犯罪形势,与公安、检察、海关等开展严惩毒品犯罪专项行动,审结1889案,判处罪犯2459人。
2014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涉金融、民生等集中执行活动,执结2235件、13.5亿元。强化执行威慑机制建设,限制乘坐飞机等高消费行为797人次,限制出境32人,拘传2227人,司法拘留711人,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12人。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通过报纸、官方微博和海尔路户外电子屏等方式发布4101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7%的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
报告显示,2014年市中院金融类案件数量呈现高位运行态势,收案数量和标的额分别增长402%、605%。其中,87%的案件得到妥善解决,最大限度维护了我市金融安全。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