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工作部门精简到38个
来源:青岛日报 作者:李莉莉 发布时间:2015-02-03 11:59
记者从市编委办获悉,自2014年9月我市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启动新一轮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以来,经过四个月因地制宜、自我加压的改革,截至去年12月底,已圆满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改革后,市政府部门精简到38个,较改革前减少了8个,我市成为全国副省级城市中除深圳之外机构精简力度最大的城市。
本轮机构改革,我市立足本地实际、突出青岛特色,在改革力度上自我加压,结合城市政府职责履行情况,在完成好上级要求的“规定动作”的同时,创新性地推进了部分“自选动作”,着力做好三大领域改革工作。在市场领域,充分体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口岸协调服务、物价、粮食、经济合作等方面加大“大部门制”改革力度,区市整合工商、质监机构设立市场监管局,在权力清单工作中着力开展了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等经济部门的清单事项精简规范,向市场释放活力;在城市管理领域,勇于啃硬骨头,下定决心将几轮改革试图推进的城市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完善,建立了管理与执法相融合、建设与管理适度分离的体制,同时将水、气、暖、道路、桥涵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统一交由一个部门承担。区市推行综合执法,突出监管重心下移;在民生领域,突出民生导向和基层导向,加强了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卫生计生等机构设置,为着力解决民生问题提供有力的体制保障。
本轮机构改革中,我市将市政府部门精简到38个,较改革前减少了8个,一方面为今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留有空间,另外一方面也彰显了青岛坚定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的决心。同时,严控机构编制总量,调整优化机构编制结构,并通过深化改革推动机构编制释放潜力。
本次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除重点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外,我市还结合2014年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同步推进了权力清单制度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功能区管理体制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等6项改革措施。目前,本次机构改革涉及部门的“三定”方案已正式印发实施。同步推行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编制工作也于日前全部完成,行政权力事项精简50%以上,在已完成清单制定的副省级城市中位于前列。
历时四个月的改革,进一步完善了我市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政府机构设置更加精简、职能运行更加协调、行政成本更加低廉、各项工作更加高效,更加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抓好市政府部门“三定”规定的贯彻落实,深入推进部门职能转变,结合权力清单的动态调整,建立推行责任清单制度。同时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进一步探索民营经济、不动产统一登记、公共资源交易等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体制机制创新,将2015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推向深入。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