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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严把药品经营关口 765家药店不能再卖药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陈珂    发布时间:2015-02-01 08:01

    去年我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领域,共立案397起,罚没款1220万余元。记者昨日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莱西市一家药店因销售无生产批号的假药 “风湿骨痹宁”被查,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记者从市食药局了解到,我市已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在全市各区市设立了218家药店。作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
 
    罚没款1220万余元
 
    记者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去年先后开展了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医疗器械“五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截至11月底,全系统共立案397起,罚没款1220万余元。针对某医疗机构中药饮片不合格的问题,沿进货渠道顺藤摸瓜、往上追溯,到安徽亳州办案,倒逼外地供货商加强质量监管。
 
    截至目前,全市在产28家药品生产企业中有18家通过了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这项工作拟于2015年底前全部完成。“4个100%”,即药品生产企业网格化监管责任落实达到100%;出厂前药品制剂合格率达到100%;生产药品所使用的原料100%来源于有合法证照的企业;所有药品原料100%检验合格后才投入生产。
 
    药店连锁率全省最高
 
    在药店管理方面,我市严把药品经营关口,针对全市4000多家药店、数量过多过滥的问题,组织开展了清理整顿行动,对765家规模小、管理差、经营不善的零售药店吊销了许可证,全市药店数量比2013年底减少了16%,连锁率由51.2%提高到54.7%,列全省最高。
 
    针对执业药师不够的问题,在全省率先推行了药品连锁企业远程审方模式,由一个执业药师负责五家门店,对处方实施电子扫描传输、执业药师审核指纹确认后返回,并提供顾客与执业药师视频交流、提供实时药师咨询和药学服务,目前已在24家连锁企业试点推行。
 
    218家药店回收过期药
 
    我市对药品推行追溯管理,实现药品流向可查、问题可追,推行了药品电子监管,目前,我市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已经全部入网,药品零售企业已入网2108家,零售药店入网率达45.82%,全省最高。此外,我市还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在全市各个区市设立了218个药店作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统一制作了标牌和回收箱,形成了方便快捷、运行有效、合理规范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服务网络。
 
    卖无批号药品被刑事拘留
 
    去年我市破获了吕某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案,据介绍,去年6月25日,莱西市公安局接莱西市食药监局移送案件,经查实,吕某于2013年1月份开始在莱西市南墅镇驻地,经营青岛某大药房有限公司期间,从社会上以每盒7元人民币的价格购进无生产批号的假药“风湿骨痹宁”20余盒,以每盒14元人民币对外销售,直至被查获。犯罪嫌疑人吕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第(一)项规定,2014年6月26日对犯罪嫌疑人吕某刑事拘留。
 
    中药饮片有问题打12331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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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我市发布了《关于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的通知》,加强我市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据介绍,从近期对中药饮片抽验结果来看,部分品种以次充好、人为增重染色等质量问题依然存在。如果市民发现中药饮片有质量问题,可拨打12331举报。
 
    根据规定,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GSP规定购销中药饮片。使用单位要认真查验存档的生产经营企业相关资质以及销售人员资质,确保各项信息一致,严禁挂靠、走票等行为发生。经营企业不得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不具备饮片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中药饮片。药品使用单位要建立和实行采购验收责任制。应对供应商的规模、质量管理、信誉度等方面进行评估,择大、优、高选用。
 
    提供中药煎煮服务的,须按医生处方及操作规范执行,并按规定做好煎制记录、标记标签、处方保存。煎药环境、使用器具、包装等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得对药品产生污染。市民如果在该方面发现问题,可拨打12331举报。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