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工作的通知》,我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可申请一次性新生入学救助,每人一次性救助不低于4000元,每救助一名学生省级财政按照每人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确保低保家庭大学新生顺利入学。
部分地区进一步提高了救助标准,扩大了救助范围。例如:青岛市自2015年起将救助范围扩大至低保边缘家庭,且整个就读期间每年都可以申请救助。具体政策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和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00%范围内的重度残疾家庭、单亲家庭,因子女在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经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救助之后(奖学金除外),家庭生活仍然存在严重困难的,视情况实施差额救助。原则上本科不超过5000元,专科以下的不超过3000元。济宁市全程救助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大学生。本科新生可获得不低于5000元救助金,专科(高职)新生可获不低于3000元救助金。在校期间,每人每年还可申请不低于1000元的在校救助金。
今年是实施这项政策的第11年。2009—2018年,在开展低保家庭本科新生救助工作10年期间,省级财政累计安排资金10143.2万元,救助低保家庭本科新生47373人,确保低保家庭大学本科新生顺利入学。
低保家庭的大学新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可以持录取通知书到乡镇社会救助窗口申请办理。为确保精准救助,省民政厅将与教育部门开展考生录取信息核对。(通讯员 张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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