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缴费启动,截至12月20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本网记者 发布时间:2018-10-11 10:20
自本月起,青岛市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统一缴费正式启动,缴费时间截止到今年12月20日。为保障居民养老和医疗待遇的连续性,广大参保人员应在集中缴费期内及时足额缴纳保费。
根据有关政策,今年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仍按照12个档次确定,分别是100元/年、300元/年、500元/年、600元/年、800元/年、1000元/年、1500元/年、2000元/年、2500元/年、3000元/年、4000元/年、5000元/年。其中,100元/年缴费档次仅适用于低保家庭等缴费困难群体。除100元/年缴费档次外,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他缴费档次,个人年缴费额度不超过年最高缴费档次。为体现政府保障责任,对于本市户籍的重度残疾人,由各级财政按照500元/年的缴费标准进行代缴。
另外,根据本市调整2019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明年本市成年居民一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30元,成年居民二档缴费标准以及少年儿童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5元,大学生为每人每年135元。同时,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适当提高,各级财政对一档缴费成年居民,每人每年补贴为730元,对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每人每年补贴为650元。本市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也相应提高,成年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少年儿童和大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额度、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在缴费方式上,各类学校的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儿童仍由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组织代收,村(居)民委员会的参保居民仍由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组织缴费,其他参保居民可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中心缴费,也可选择通过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折)代扣代缴,或者使用“青岛智慧人社”手机APP自助缴费。此外,友情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应在今年12月20日前,及时足额缴纳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费,以免影响正常享受社保待遇。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