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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社保卡管理办法 个人首次申领仅需7天

来源:凤凰青岛    作者:本网记者    发布时间:2017-12-28 11:17

为进一步规范青岛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的发行、使用和管理,本着惠民、利民、便民的服务原则,着力推动社保卡经办管理提速、提质、提效,提高老百姓的持卡用卡体验,青岛正式出台了《青岛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和《青岛市社会保障卡经办服务监督管理办法》,两项办法将自2018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社保卡经办服务更加惠民

个人首次申领社保卡制卡周期缩短为7个工作日,大大方便参保人员领卡用卡。新办法正式实施后,参保人员首次申领或者挂失补换社保卡,只要符合社保卡制卡条件的,合作银行都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向申领人发卡。对于没有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学生儿童和新增参保人员较多的单位批量申领等特殊情况,合作银行报经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参保人员申请社保卡临时卡的,发卡银行营业网点应即时发放。

长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安置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转诊人员以及通过社保卡领取社保待遇等应急用卡的,合作银行可以现场即时制卡。其他参保人员在申领、挂失、补换社保卡期间应急用卡的,可以就申领临时卡。另外,社保卡经办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度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合作银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应现场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须办理的事务,严禁推诿搪塞持卡人。

社保卡金融政策更加利民

目前,社保卡加载了金融功能,通过社保卡能够领取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创业就业补贴等,大大方便了参保群众。根据新办法,社保卡合作银行免收本行社保卡持卡人办理涉及社保卡工本费、金融功能激活、挂失、小额管理费、余额变动提醒、年费、密码维护等业务的所有费用;免除社保卡同行异地存取现金、转账等业务手续费,每月为本行社保卡持卡人垫付前两笔跨行取款(含异地跨行)手续费。使用社保卡金融账户代发社保待遇等各类补贴待遇的,合作银行可以免费提供动账短信,持卡人在激活社保卡时,可以自主选择是否激活动账短信免费提醒功能。同时,结合老年市民的实际需要,合作银行还为这一群体免费发放社保卡金融账户对账簿或提供对账明细打印。另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通过银行柜台受理的社保卡金融账户开户申请,优先按Ⅰ类账户开设和管理,如受理银行不能开设Ⅰ类账户的,须告知申领人选择其他合作银行申领社保卡。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驻外工作人员、出国(境)定居人员、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可开设Ⅱ类账户。

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更加便民

根据新办法,在社保卡银行柜台经办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完善了社保卡线上经办服务标准和流程,并在全市范围内长期开展窗口、网上、移动、电话等线上线下融合经办服务。市民可以自主选择市人社局官方网站、“青岛智慧人社”手机APP、合作银行柜台窗口等服务渠道,直接办理社保卡相关事务。市社保局社保卡工作人员介绍说,这种多元化、开放式的服务模式将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需求。通过让信息数据多跑路多共享,真正让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

参保人员在社保卡办卡使用方面遇到的问题,可以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咨询,或者就近到发卡银行任意营业网点的社保卡专柜窗口进行现场咨询,也可以拨打合作银行专门服务电话进行电话咨询。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