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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供暖还有一个月 停暖须在10月16日前申请

来源:大众网    作者:本报记者    发布时间:2017-10-16 09:05
        大众网青岛10月13日讯记者 蒋甜)距离今冬供热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今天,大众网记者了解到,青岛能源集团所属青岛能源热电有限公司、青岛能源泰能热电有限公司、青岛能源开源热电有限公司的供热准备工作紧张有序的开展,为了安全、安心的享受今冬暖流,青岛能源集团提醒市民留意供热缴费、充水试压、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等事宜。 
  多渠道移动支付 供热缴费更便捷 
  青岛能源集团所属供热企业将于2017年9月1日开始收取供热费。为了用户更加便捷的缴费,青岛能源集团在往年11家银行代收费的基础上,打造了能源智慧收费模式,使市民足不出户,轻松缴费。其中青岛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在去年微信和支付宝缴费的基础上,今年新增微信钱包(预计10月上旬使用)缴费;青岛能源泰能热电有限公司今年新增微信和支付宝(预计9月下旬使用)缴费;青岛能源开源热电有限公司在去年微信缴费的基础上,今年新增支付宝缴费。 
  充水试压工作陆续开始 请注意家中暖气设施 
  供暖前,青岛能源集团所属供热企业将会对供热管网进行充水试压。请广大用户留意小区内、单元门口张贴的充水试压通知,并根据通知上的时间安排家中留人,充水试压期间请市民注意暖气片、暖气管道接口处和暖气管道阀门处是否有由于老化、松动等原因导致的漏水现象。同时请您不要随意扭动阀门、改动供热设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的规定,居民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在每年的采暖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申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以户为单位提出。 
  因室内供热设施互相连通,系统充水后再进行停热或恢复用热将影响到整个系统供热前准备和初期调试工作,进而影响其他用户的正常用热,因此,请本采暖季有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需求的用户,务必于2017年10月16前提出申请,能源集团将按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青岛能源集团各供热企业将以各种形式发布供热温馨提示,请您留意小区物业公告栏、车库、单元门前等张贴的通知,如果在缴费过程有疑问或家中暖气出现跑冒滴漏情况,请及时拨打能源集团24小时服务热线96556,感谢您对供热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附:供热收费方式:用户可持《供热证》通过银行营业网点柜台、网上银行、自助银行等方式进行缴费,具体交费网点根据单元门口和小区宣传栏的通知;也可通过支付宝和微信进行缴费。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