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记者从市残联获悉,青岛市残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残疾人机动车驾驶技能培训补贴有关事宜的通知》,首次对残疾人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给予每人一次性补贴2000元。
文件明确了补贴对象为具有青岛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2016年9月1日(含)后经青岛市交警部门考试、初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不含二轮、三轮车摩托车驾驶证)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名残疾人给予一次性补贴2000元。
据了解,补贴从各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支。市财政对市内三区给予50%的补贴,其他区市自行负担。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在学习驾驶执照前,应到户籍所在区市残联登记。残疾人考取驾驶证后,将身份证、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驾校培训和考试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户口所在区市残联。区市残联对相关材料初审汇总后,提交区市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补贴发放给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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