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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养老机构达232个 将建“养老联合体”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发布时间:2017-07-26 08:54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养老服务专题建议提案集中面复会议上获悉,目前全市登记养老机构232家,医养结合机构达到180家,占养老机构总数的78%。下一步,青岛市将推进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着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探索建立“养老联合体”。

社区失智者照护中心完成选址

我市鼓励各类养老模式融合发展,2016年,我市建成社区小型养老机构项目30个,共新增床位702张。截止2016年底,全市登记养老机构232家,公办养老机构24家,其中公建民营14家;民办养老机构208家,床位3.03张,分别占机构数和床位数的90%和76%,涌现出圣德、新华锦、福山、万科等一批知名民办养老机构品牌。今年我市将建设10处社区失智者照护示范中心列入市办实事,目前全部完成选址。截至6月底,全市养老总床位达到6.2万张,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7.4张。

为保障养老机构规范运营,市民政局多措并举,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全市评选2-5星级养老机构51家,今年起对三至五星级养老机构发放一次性奖补10-20万元。全市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322个,设置助老大食堂420个。设置社区养老互助点1726个,培育扶持居家养老服务组织81个。

将建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

我市抓住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时机,改善医养分离状况,充分利用医疗资源。2016年底,我市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医养合作、医养一体、居家医养等多种模式的医养结合机构达到180家,占养老机构总数的78%。此外,我市在全国率先实施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全市有38家医养结合机构开展了对失能老人的长期医疗护理服务,服务失能老人3000多人,缓解了失能老人养老难的问题。

下一步,作为全国15个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城市之一,我市将学习借鉴上海等地做法,配合人社部门在完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的基础上,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方式,拓宽筹资渠道,创新保险产品,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保障老年人长期照护需求,减轻老年人养老费用自付压力。据介绍,老人们需要长期医疗护理照顾,一方面需要医疗的支撑,另一方面需要劳务性护理的支撑,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有助于在这一方面解决老年人的养老等问题。

探索建立“养老联合体”

我市将发挥大型养老机构专业化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探索建立“养老联合体”,推进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融合发展,优化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养老服务区域化、品牌化发展。

我市还将在城阳区、即墨市进行试点,整合乡镇卫生院、敬老院、幸福院、村卫生室等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完善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此外,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指示,市民政局代市政府起草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意见》,拟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切实提升解决影响养老院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打造人民群众住得起、住得好的养老院;并会同市公安局、卫计委、质监、老龄等部门制定落实措施,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使年底前涌现出一批质量有保障、服务有标准、人员有专长的专业化养老院,明显改善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