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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4月1日起拟提高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

来源:青岛日报    作者:bbjz    发布时间:2016-03-03 07:25
 
市政府49个部门在青岛政务网上公布了今年各自的工作目标任务及具体措施,市民可登录该网查看并可通过该网的“给政府写信”栏目反映意见建议。
 
其中,市教育局提出:新建、改扩建60所幼儿园,为400所农村幼儿园配齐保育教育设施;统筹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全市新建、改扩建98所普通中小学,改造100所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设中小学标准化食堂200所等。
 
市公安局提出:大力推进公共安全视频建设、联网和综合应用;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试点推广安装电动车摩托车防盗报警装置;年内升级改造市区信号设施200处、交通标志标线250处等。
 
市民政局提出:计划从4月1日起,拟将城市低保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620元提高到65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现在的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470元;全市新建社区小型养老机构30处,全年新增养老床位4000张;实施60-64周岁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半价优惠。
 
市人社局提出:围绕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政策性扶持创业3万人、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的目标,深入推进“两个工程”、实施“三项行动”;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实施高校毕业生留青行动;建立专业化医保定点中心,逐步形成以“精准医疗”为核心的惠民医保体系。
 
市城乡建设委提出:实施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鼓励货币化补偿和异地安置,新开工棚改项目104个,惠及居民6万户;实施精准扶贫,改造农村困难群众危房6000户;启动建设12条未贯通道路;到2016年底全市60%村庄的生活垃圾收运实现市场化运作等。
 
市交通运输委提出:开辟调整公交线路20条,实施市区公共交通换乘优惠,实施村村通公交(客车)工程;青荣城际铁路引入青岛枢纽工程建成通车等。
 
市卫计委提出:建立公立医院自主控费机制,2016年,实现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患者人均费用和医疗费用总量增幅下降;四市二区至少建好1所公立中医医院,新建30个国医馆,实施100个中医专病(专技)特色门诊建设项目;深化“送汤药上门”服务试点等。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