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民生 >

青岛社会保障公平“全覆盖” 900万人进体系安全网

来源:青岛日报    作者:bbjz    发布时间:2015-12-29 08:18
 
养老、看病,对任何家庭来说都是无法回避的民生话题,对家住平度市蓼兰镇宅科村的周淑莲老人一家来说,这更是压得全家喘不过气来的愁事儿。而就在过去五年,她家的这两大难题都相继得到了解决——2011年6月,周淑莲和老伴生平第一次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了;2015年1月,肺癌晚期的周淑莲吃上了政府报销的价格不菲的进口药。为周淑莲减轻负担的好政策,一个是2011年1月青岛在全省率先建成并实现全覆盖的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个是2015年1月正式施行的统筹城乡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十二五”期间,青岛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编织了一张横覆900万人口,纵贯养老、医疗、就业、社会救助和福利的“安全网”,多项制度由城镇延伸到乡村,多项针对困难和特需人群的特惠制度在全国率先试水,不断密织和延展的“社保网”兜起了全市百姓稳稳的幸福生活。
 
社会保障公平“全覆盖”
 
“十二五”期间,青岛为了增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使这一制度从形式普惠走向实质公平,一系列保障起点公平、覆盖城乡的政策举措接踵而来——
 
就业方面,针对原市内四区与其他区市政策内容不同,存在城乡差别和待遇差距的问题,青岛打破城乡区划和身份界限,将有就业愿望和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失业人员、农业富余劳动力、复退军人、残疾人、失地农民等全部纳入政策扶持范围,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城乡均等、一体化的就业政策体系。
 
养老保险方面,为解决城乡居民养老问题,在此前部分区市成功试点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基础上,青岛于2011年在全省率先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科学结合,实现制度的全覆盖。
 
医疗保险领域,2014年出台《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破除城乡分割制度壁垒和城乡居民身份界限,在全国较早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险合一”。原先只在城镇施行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向农村延伸,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从“三元分割”到“一元覆盖”……
 
一系列创新与改革举措的推行,使青岛的社会保障真正实现由过去的“广覆盖”到现在的“全覆盖”。而除了打破城乡壁垒的制度全覆盖外,“十二五”期间,青岛社保领域在打破不同身份人群间的保障壁垒方面也做出了诸多尝试:
 
在全省率先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全部实行市级统筹,制度上实现了城乡统一;
 
出台全市城乡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制度,进一步打通了职工和居民两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通道;
 
从2015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统一为农民工缴纳“五险”,80余万农民工“五险”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
 
五年来,一张覆盖面更广、更加公平公正、兼容并包的社会保障网正越织越大。
 
统计显示,截至“十二五”末,全市企业职工养老参保人数达到377.5万人,较“十一五”末增长54%;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23万人,较“十一五”末增长27.5%,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基本实现全覆盖,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97万人、491.4万人。
 
兜底保障解民生之困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大力发展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注重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中,浓墨描绘了社会保障“保基本、兜底线”的发展蓝图。而对此,已步入知天命之年的王勇夫妇体会得深刻。
 
2012年,儿子因车祸受伤,王勇夫妇不得不双双辞职在家照料。由于年龄大、没有一技之长,两人始终没找到合适的工作。直到去年5月,在市南区云南路街道帮助下,王勇夫妇实现正规就业,每月加起来有近六千元的收入,维持基本生活没问题。
 
就业是第一民生,对困难群体而言更是如此。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帮助更多有就业意愿和需求的劳动者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十二五”期间,青岛相继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就业政策体系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工作的通知》及一系列配套文件,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提高就业补贴标准和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力度。在困难群体就业方面,将公益性岗位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1600元(即墨、胶州、平度、莱西为每人每月1450元);协保人员就业补助和生活补助分别提至860元和950元。据统计,五年来,全市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4%以下。
 
五年来,青岛在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的制度建设上创新之举不断——
 
为实现社会救助政策的阳光、公开、透明,在全市建立大救助工作机制,梳理并公布了近20个救助政策;
 
出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提高了精准救助水平;
 
建立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和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特殊救助”制度,缓解生活困难群众“因病致贫”问题;出台新的临时救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在驻青高校在校生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与此同时,各类针对困难群体的救助政策标准也连年提标:坚持每年提高低保标准,从2011年至今,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620元、420元;农村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10440元、5220元。截至目前,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8.7万户、14万人,发放低保金6.6亿元。
 
五年来,一张覆盖面更广、保障水平更高的社保兜底网正越织越密,“社保网”兜起了更多低收入困难群体的基本民生,社保的阳光温暖了更多困难人群。
 
“普惠+特惠”密织社保网
 
在公平普惠基础之上,青岛对特惠制度进行大胆创新与尝试,这是过去五年社会保障领域最为鲜明的特色之一。 五年来,青岛社会保障这张网不仅织出了广度,更织出了厚度,许多针对困难和特需群体的创新性制度在全国率先试水,社会保障作为“最后一道防线”,兜起的不仅仅是民生保障的最低需求,还有在公平普惠基础上更高层次的需求满足。
 
对此,年近九旬的城阳区城阳街道东旺疃社区的焦延节老两口和他们的子女感触最深。
 
今年86岁的焦延节患有膀胱癌,常年卧床,生活不能自理。89岁的老伴黄桂花患有冠心病、高血压等30多年,如今大小便失禁,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平日里两位老人就靠4个子女轮流照顾,而焦大爷每月到医院换尿管至少需要两个男的搬搬抬抬,更别说哪个老人犯病住院,子女根本“打不开点”。
 
2015年1月,青岛正式施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原先只在城镇推行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在全市实现全覆盖,焦延节老人所在的城阳区也于5月正式开展巡护业务。申请办理巡护业务后,乡医每周最少去家里巡诊两次,有情况时随叫随到。老人的用药、输液都直接由乡医送到家里,不需要家属来回跑。更换尿管则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护士定时上门更换。最主要的是,送上门的护理服务每人每年只需自负300元左右,大大减轻了老人子女的经济负担。
 
为解决失能、半失能老人养老护理问题,2012年7月,青岛在全国率先试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行“医养结合”的新模式,填补了全国社保制度空白。2015年1月1日,这一制度首次覆盖全市农村参保人,政策惠及人员从原先3万多名城镇失能人员扩展到9万多名城乡失能人员,特别是对于那些临终关怀的失能老人,保障了其医疗权益和生命尊严,青岛也成为全国第一个对全体城乡参保人在制度上实现医疗护理保障全覆盖的城市。据统计,长护制度实施三年多来,全市已有4万多名失能老人享受了护理保险待遇,护理保险基金支出8.9亿元。
 
治病贵,治大病、罕见病尤为贵。恶性肿瘤、帕金森氏病、BH4缺乏症……这些发病率并不算太高,但只要患病就意味着高昂医药费的大病、罕见病,对于绝大多数家庭而言都是“不可承受之重”。为解决这部分“重负”患者及家庭的看病负担,2012年青岛出台《关于建立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及细则,并于当年7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试水。该制度针对重大疾病、罕见病参保患者所发生的大额医疗费,在医疗保险管理平台上,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引入多方资源,进行多渠道补偿救助。其中,以对患重大疾病或罕见病、临床使用费用较高、疗效显著且难以用其他治疗方案替代的特定药材、特定医用材料的救助最具特色。2015年,青岛在城镇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制度覆盖到农村地区。目前已有26种特药、特材纳入救助范围,大病救助实现城乡统筹以来,已有近4万人享受大病医疗救助待遇,支出资金2.2亿元。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