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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幅下调二手房公贷评估费 500元封顶

来源:青岛晚报    作者:本报记者    发布时间:2015-12-01 08:33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今日起,我市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评估费用由原先的5‰下降到0.4‰,评估收费最高降幅达92%,最高500元封顶,极大减轻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的经济负担。 
 
评估收费最高降幅达92%
 
2014年11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省内率先推出贷款抵押登记费支付业务,由原来职工支付抵押登记费改为由公积金中心统一支付。一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8648户贷款职工家庭支付抵押登记费64.27万元。在此基础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降低公积金贷款二手房评估收费相关调研工作,通过资格审核认定以及评估机构签订《房地产评估机构诚信履约承诺书》。
 
自今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评估机构统一按照房屋评估价格0.4‰、500元封顶的标准收取评估费。此次评估收费最高降幅达92%,极大减轻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的经济负担。以二手房评估价格100万元计算,调整前,国家规定的最高收费标准为5‰,评估费为5000元;而调整后,按照房屋评估价格的0.4‰收取仅为400元;房价超过125万元的,将执行500元的封顶费用。
 
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35万元
 
按照规定,二手房房龄加贷款年限不能超过30年;二手房房龄达到或超过30年的,将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解释,二手房随着房屋使用年限的增加,房屋价值会因折旧而降低,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二手房的评估价值往往为市场价值的80%到90%,部分房屋甚至更低。为防范贷款风险,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二手房贷款限额的确定,参照全市二手房销售均价、房龄等因素,确定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标准。
 
据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贷款缴存条件的,购买新建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购买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的60%,即购买新建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36万元、购买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21万元。
 
此外,对于目前的公积金办理时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目前的流程,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申请人,若提交的申贷材料齐全,从贷款受理到贷款审批不超过15个工作日;之后是签订合同、合同各方盖章、抵押登记报卷环节;办妥抵押登记并收执抵押登记权证后,进入贷款资金按计划发放环节。一般情况下,取得抵押权证后次周即可发放贷款。
 
今年预计发放公积金贷款72亿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两降一代”,推动减负落地。自9月1日起我市购买新建住房的首次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次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为20%,职工住房贷款成本进一步降低。
 
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我市通过资质审核认定、竞争性谈判以及评估机构履约的形式,全面降低公积金贷款二手房评估费用。我市在全省率先推出由公积金中心代职工支付贷款抵押登记费业务,通过开发程序,完善流程,今年以来,已为近8000名借款职工支付贷款抵押登记费60多万元,切实减轻了职工的购房负担。
 
截至11月底,今年预计向2.3万个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72亿元,累计向26万个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612亿元,实现贷款余额393亿元,占全市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20%,占全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的22%,支持职工家庭购房面积2600多万平方米,贷款发放额及余额均居全省首位,在提高职工住房支付能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