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整治人行道违停首日 603辆车被“盯上”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作者:陆佳慧 发布时间:2015-04-21 09:06
4月20日,是我市开展人行道专项整治的第一天,在太平路的人行道上,曾经50米的路段内最多停31辆车,经过相关部门增加物防设施以及城管部门的连续治理,4月20日,该路段的人行道上只有3辆车违法停车。据悉,凡是被城管执法人员贴到违法停车处理告知书的车辆,其信息都会被录入“违法停车智能管理系统”,待城管部门与交警部门的数据同步后,被录入系统的车辆都将接受处罚。
4月20日上午,记者跟随市南区城管执法局火车站联管办执法人员来到太平路与广州路。在广州路上,就算紧邻着停车场,依旧有车辆停在路边的人行道上。“在非旅游季,有时停车场能空出一半的停车位,但去停车场停车需缴纳每小时5元的停车费,故许多市民还是将车停在路边的人行道上。”城管执法人员表示。记者看到,在贴违法停车处理告知书时,城管执法人员在其上写明车辆类型、颜色、违章时间、地点等,并拍照取证。“太平路上,在以前,短短50米的道路上最多能停31辆车,在经过了前段时间的整治,目前,在人行道上违法停车的车辆只有寥寥数量。”执法人员说,接下来,城管部门将进一步整治人行道违法停车在行为。
记者了解到,在今年4月1日至今,市南区城管执法局栈桥景区中队、云南路中队、八大峡中队、中山路中队、江苏路中队分别对广州路、东平路、费县路、泰安路、湖南路、湖北路、中山路、太平路、河南路、江苏路10条路段的人行道停车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截至目前,共有1882辆机动车停放人行道停车依法进行处理,其中,执法人员对于1279人给予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警告、劝阻并驶离人行道。有603辆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过往行人、盲人通行的,依法下达了违法停车处理告知书,责令违法停车当事人按照《告知书》注明的地址在15日内,到各中队或所辖城管执法局接受100元的罚款。若逾期未缴,将按200元的上限处以处罚。
据悉,该603辆在人行道停车的违法车辆信息将被上传至“青岛市机动车人行道违法停车智能管理系统”,违法数据在录入、审核进入交警数据库后,将会与交警部门进行数据同步,同步完成便不能再进行数据更改。此外,录入系统后的追溯期为2年,即为2年内被贴告知书而未缴纳罚款的车辆都会出现在系统中。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