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销毁34.35吨药品 市民过期药可送回收点
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魏海洋 发布时间:2015-03-18 07:38
市民家里的过期药以及市场上的不合格药品若不正确处理,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17日上午,市食药监局对34.35吨前期回收和没收的过期和不合格药品进行了集中销毁,这也是今年首次进行药品集中销毁行动。
17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位于莱西市的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这里将进行药品统一销毁处理。市食药监局药品市场监管处处长赵全怀告诉记者,当天要销毁34.35吨药品。
记者在现场看到,多辆装有过期和不合格药品的货车停在广场上,药品上贴着“不合格药品”等字样。市食药监局副局长柏建超说,本次集中销毁的主要是前期回收的家庭过期药品,以及全市食药监部门执法过程中没收的药品。
“目前青岛只有焚烧这一种处理过期和不合格药品的方式,而定点处理机构也只有莱西这一家。”赵全怀说。
对过期和不合格的药品进行焚烧,如果处理不合格的话将导致二次污染。那么,到底怎样进行药品焚烧处理呢?记者在现场探访了解到,为保证药品焚烧的无害化,整个处理过程要经历卸货,焚烧,烟气二次燃烧、脱酸等处理,以及污染物安全填埋等一系列复杂的环节,其中,保证烟气处理达标是最重要的部分。在总控室大屏幕实时显示监督焚烧过程的同时,一名工作人员也通过“青岛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焚烧处置系统”实时监管整个焚烧过程,保证焚烧的药品无害化。
赵全怀告诉记者,本次行动还有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唤醒人们的药品回收意识。“药品是特殊物品,不合格药品如果再次回流到社会当中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市民健康有害。”赵全怀说,“今年下半年将再销毁一批过期药品,还会加大回收执法力度,对于回收和没收的药品绝对不能流入社会,在指定地方进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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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药回收点去年新增218个
市民应该如何正确处理过期药?赵全怀说,现在青岛主要采取市民自觉自愿去回收点上交的方式,上交后要进行登记签字。回收药品成批量以后登记造册并移交到监管部门进行销毁。
据悉,目前青岛各个区市都有回收点,2014年一年新增了218个,全市共有500个左右回收点。“今年我们还将采取激励机制,鼓励市民把过期药送到回收点。”赵全怀透露说,今年将再次扩大药品回收网络,回收点将布局到青岛所有的乡村。
“关于这些回收点的具体位置和信息,市民可以登录青岛政务网以及市食药监局网站进行查询。”赵全怀表示。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