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从维护防疫秩序到助力复工复产,从保护未成年人到关注老年人“扫码”出行……两篇报告信息量很大,事关每个人的生活,10个关键词为你梳理要点——
1、维护防疫秩序
最高法:依法快审快结涉疫犯罪案件5474件6443人,对杀害防疫工作人员的马建国等人依法判处死刑。发布34个涉疫典型案例,严惩隐瞒出境史致多人隔离、诈骗援鄂医护人员、假冒慈善机构骗捐、哄抬物价、造谣传谣等犯罪行为。
最高检:就核酸检测造假、制售假疫苗等发布4批19件从严追诉典型案例,指导办案、震慑犯罪、预警社会。湖北等地检察机关宽严相济,批捕涉疫犯罪7227人、起诉1.1万人。
2、助力复工复产
最高法:各级法院对2.5万家企业暂缓强制执行措施,18.1万件民商事案件中采取“活封”等措施,为企业释放资金1631亿元、土地869万亩、厂房3271万平方米,帮扶3.6万家企业复工复产。
最高检: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同时探索督促涉案企业合规管理,促进“严管”制度化,不让“厚爱”被滥用。
3、扫黑除恶
最高法: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3053件226495人,结案率99.4%,重刑率达34.%。对孙小果、陈辉民、尚同军、黄鸿发等黑恶势力犯罪组织头目依法判处死刑,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受到法律严惩。
最高检:2018年以来,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14.9万人,起诉23万人,其中起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5.4万人,是前三年的11.9倍。坚持除恶务尽,起诉“保护伞”2987人。
4、严惩腐败犯罪
最高法: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2.2万件2.6万人,对赵正永判处死缓、终身监禁,对赖小民判处并执行死刑。
最高检: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9760人,已起诉15346人,不起诉662人,不起诉率同比增加0.5个百分点;退回补充调查4013人次,退查率同比减少12.4个百分点。对赵正永等12名原省部级干部提起公诉。赖小民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罪行极其严重,提出判处死刑的公诉意见,判决予以采纳。
首次适用缺席审判程序,对潜逃境外19年的贪污犯罪嫌疑人程三昌提起公诉。
5、维护公平正义
最高法:依法宣告656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84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818件,江西、云南法院分别再审改判张玉环、何学光无罪。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8万件,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对41.4万名轻微犯罪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对1.2万人免予刑事处罚。
最高检: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3.8万人、不起诉4.1万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8903件,同比上升7.2%。对“张玉环故意杀人案”“吴春红投毒案”“韩显辉故意杀人案”等冤错案件,坚持疑罪从无、有错必纠,建议改判无罪。
6、贯彻实施民法典
最高法:完成对591件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139个指导性案例的清理工作,废止116件,修改111件,决定对2个指导性案例不再参照适用。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为全面、系统、规范的一次清理。
最高检:对违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等侵犯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5万件次。对打着民事交易、经济纠纷幌子,实为侵财犯罪的“套路贷”等,严格依法追诉。
7、脱贫攻坚
最高法:妥善化解涉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群众就业等矛盾纠纷。向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9.1亿元,防止因案致贫、返贫。
最高检:对因犯罪侵害等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应救尽救”,防止因案致贫返贫。救助3.2万人4.2亿元,同比分别上升55.2%和61.3%。
8、权益保障
最高法:
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2169份,探索将家暴防治延伸到婚前、离婚后及精神暴力等情形。
依法制裁“强行啃老”、理财骗局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严惩虐待、遗弃老年人犯罪。
河北、山西、福建、河南、湖北等法院积极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帮助农民工追回 “血汗钱”206.1亿元。
审结破坏军事设施、破坏军婚等涉军犯罪案件633件,审结涉军民商事案件10418 件。开辟涉军维权绿色通道,让西藏戍边战士和家人先行拿到赔偿款,为边防战士提供后方坚强的司法保障。
最高检:
从严追诉性侵、虐待未成年人和拐卖儿童等犯罪5.7万人。对监护人侵害和监护缺失,支持起诉、建议撤销监护人资格513件,是2019年的6.3倍。
发布恶意欠薪犯罪典型案例,起诉1821人,支持农民工起诉讨薪维权1.1万件。
起诉破坏军事设施、破坏军婚等涉军犯罪381人。救助378名遭受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
针对“无码老人”出行、消费困难,开展信息无障碍公益诉讼,促请职能部门消除“数字鸿沟”。
9、人格权保护
最高法:在司法政策中增加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等规定,畅通人格权救济渠道。审理侵害“两弹一星”功勋于敏名誉权等案件,决不让人民英雄受到玷污。
最高检:网络大V“辣笔小球”恶意诋毁贬损卫国戍边英雄官兵,江苏检察机关迅速介入,依法适用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批准逮捕,并在军事检察机关支持配合下,开展公益诉讼调查。
10、下一步重点工作
最高法:
加大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及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种源等保护力度,服务科技自立自强。
妥善审理涉及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无人驾驶等新技术新应用案件,促进新模式新业态依法规范发展。
落实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
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坚决查处“纸面服刑”“提‘钱’出狱”。
最高检:
突出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经济金融犯罪、网络犯罪。
从严惩治危害粮食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和污染环境等犯罪,加大危害安全生产犯罪防治力度。
平等保护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积极、稳慎试点,督促涉案企业合规管理,做好依法不捕、不诉、不判实刑的“后半篇文章”。
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既防治“提钱出狱”“纸面服刑”,也防止应减不减、该放不放。
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规定,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工作开展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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