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崂山区发布 《在崂山森林高火险区实行封山的通告》,2月1日至5月10日对崂山部分山林实行封山管理。
每年2月1日至5月10日为高火险期,崂山所有山林均为一级森林火险区,属森林高火险区。在高火险期内,对崂山景区、浮山生态公园(崂山)、金岭山生态公园非开放区域和所有集体山林实行封山管理。在封山期限内,除驻林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封山范围;确需进入的,必须经崂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批准,严禁携带火种入山和一切违规用火行为。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陈勇 通讯员 王朝 吕同)
版权所有 青岛民网 www.qingdaominwang.com Copyright 2014-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咨询电话:13335001170 邮箱:1452279366@qq.com 地址:青岛市东海中路26号B3-2
备案号:鲁ICP备15000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