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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城阳等多区市出招 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本报记者    发布时间:2020-03-17 09:03

半岛记者 孙桂东 鲍福玉 尹彦鑫

为进一步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加强外来人员管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青岛多个区市已发布了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3月16日,崂山公安分局、城阳公安分局、胶州公安局均发布通告,拟由境外返回的人员,应提前3日报备。

由境外进入须提前3天报备

崂山区发布的通告明确,申报的对象为自2020年3月17日零时起由境外入崂山区人员(指出国<境>返回的中国公民和入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拟由境外入崂山区的人员,应由其本人、亲属或所在单位提前三日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报备。

境外入崂山人员在到达崂山后,应当遵守有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和命令,必须在1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报告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相关情况,接受检验检疫、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宾馆、酒店、出租房主、接待单位等要严格落实境外入崂山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义务,按规定将入境人员的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关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引导入境人员第一时间通过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来鲁申报”模块申请健康通行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境外入崂山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根据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进行十四天的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

境外入崂山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必须主动向所在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报告,拨打120急救电话,乘坐急救车到定点医院就诊,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医。

另外,市民有义务对境外入崂山人员进行监督,敦促其按规定申报登记。发现境外入崂山人员可能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积极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或者街道办事处举报。

对入境人员故意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有关单位、社区或者个人不按规定登记报告入境人员信息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按规定进行隔离(集中或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期间私自外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已由境外返回人员也须申报

3月16日,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发布通告,对于境外返回城阳以及拟由境外返回城阳的人员公布了相关办法。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020年3月2日以来由境外返回城阳区的人员,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小区)和工作单位申报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情况。拟由境外返回城阳区的人员,须由其亲属或所在单位代其于入境前3日,向所在社区(小区)或公安派出所报备等。

3月16日,胶州公安局发布通告,自2020年3月17日零时起由境外入胶州市人员,应由其本人、亲属或所在单位提前三日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报备。境外入胶州人员在到达胶州后,应当遵守有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和命令,必须在1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报告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相关情况。

3月15日,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发布通告,通告明确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自3月1日以来由境外返回即墨人员,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小区)申报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情况。拟由境外返回即墨人员入境前,应由其亲属或所在单位提前3天向所在村居(小区)或公安派出所报备。

3月14日,平度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明确,拟由境外、省外入平度的人员,应由其亲属或所在单位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备。境外、省外入平度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必须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由所在社区(村居)联系安排到定点医院,不得自行就诊。

另外,莱西市、青岛西海岸新区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加强外来人员管控的通告,通告中均明确境外人员必须提前报备,并进行隔离观察。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