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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青岛中心城区尽快放开落户限制

来源:大众网    作者:本网记者    发布时间:2020-03-04 15:1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3月3日,山东发布20条实施意见,促进山东省城乡融合发展,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记者通过梳理发现,实施意见在进城落户、农村教育、农村医疗、农民增收等方面均有新举措。

放开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限制

其中包括,放开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限制。加快推动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济南、青岛中心城区尽快放开落户限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确保有意愿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全部持有居住证。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加大省级财政对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较多地方的资金奖励力度,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用地计划等方面统筹考虑安排进城落户人口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激励引导城市人才入乡。落实返乡入乡人员创业扶持政策,在创业担保贷款等方面予以倾斜,宣传推介一批创业创新带头人。新招录选调生优先派到农村任职,选派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建立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向所有县(市、区)和国家级高新区、开发区选派科技副职。

建立县域医共体

实施意见提出,均衡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开展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完善城镇大班额防控长效机制,补齐乡镇寄宿学校和小规模学校短板。实施学前教育三期行动计划和农村幼儿园建设提升工程,按照省定幼儿园办园标准提升办园条件,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为每个农村义务教育学区选聘1名乡村特级教师,落实县乡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有关政策,核定教育系统绩效工资总量时向农村中小学倾斜。

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同质化。推进乡镇卫生院空编补齐,鼓励财政困难县(市、区)乡镇卫生院实施学费代偿办法招聘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支持县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县域医共体,全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行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

建50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培育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深入开展乡村产业振兴“六大行动”,积极推动农业“新六产”发展,培育一批百亿级以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集群,加快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业全产业链。推进智慧农业发展,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建立产销衔接服务平台。以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为突破口,引领现代农业高质高效发展,到2022年,全省建成50家左右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力争创建10家以上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开展精品旅游小镇和精品旅游特色村创建。培育一批特色小镇,打造集聚特色产业的创新创业生态圈。

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完善促进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环境,广泛开展新生代农民工培训,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有效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健全农民经营性收入增长机制,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开展家庭农场典型监测和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抓好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提升行动。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联合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有序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