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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发布 青岛暂不受影响

来源:青岛晚报    作者:本报记者    发布时间:2019-12-04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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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新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已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2008版标准相比,新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在适用范围、类别构成、图形符号上进行了调整。新标准对青岛的垃圾分类工作将产生什么影响?记者进行了采访。

  新版 图形符号略有调整

  新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主要针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适用范围、类别构成、图形符号进行调整,共删除图形符号4个(大件垃圾、可燃垃圾、可堆肥垃圾、瓶罐),新增图形符号4个(厨余垃圾、灯管、家用化学品、其他厨余垃圾),沿用图形符号7个(可回收物、纸类、塑料、金属、织物、电池、家庭厨余垃圾),修改图形符号4个(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玻璃、餐厨垃圾)。

  记者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了解到,4个新增图形符号和4个修改图形符号与我市现使用的分类标志均不一致,尤其以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变化最大,主要影响到已布设的有害垃圾桶、餐厨垃圾桶和喷涂的有害垃圾车和餐厨垃圾车的更换。

  青岛 现有标志符合新要求

  据知情人士透露,新版国标在制定时,全国各地,尤其是上海、厦门、宁波等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有丰富经验的城市,也都提出了类似的建议,那就是在没有充分理由的前提下,新版国标不要与各地已经“约定俗成”的生活垃圾分类规则产生太大冲突。

  在分类标志方面,新发布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明确,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的分类标志图形符号,可参考附录A进行设计和使用,因此我市现在使用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符合住建部最新要求。

  计划 明年底形成标准体系

  “纵观国际先进经验,垃圾如何分类,基本取决于末端处置的工艺技术和能力,而非垃圾自身的特性是什么。 ”一位从事循环经济研究的专家坦言,生活垃圾分哪几种,主要看的是这样分类之后有没有出路,比如在日本,可以烧的就叫可燃垃圾(厨余垃圾主要也用于焚烧),不可以烧的就叫不可燃垃圾,可回收物的种类视末端有无处置能力还会进一步细分,比如PET塑料瓶、金属罐头、纸和布等。所以,生活垃圾的具体分类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和处置利用需要予以调整,是很正常的。

  据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按照计划要求,2020年底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基本完成。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刘兰星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