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纸不起诉决定,挽救女大学生
半岛记者 张盛倩 报道
“谢谢检察官,我真的知道自己做错了,谢谢你能给我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去了学校我一定好好学习,不再犯同样的错误……”日前,在平度检察院的检察宣告室里,刚刚被宣告相对不起诉的小美(化名)诚恳地望着检察官何倩说。
今年8月,小美涉嫌盗窃的案子转到检察机关的时候,她刚好18周岁零两个月。何倩了解到,小美的父母常年在外地打工,无暇关心和照顾她,小美利用暑假找了一份短工。同事徐某不熟悉智能手机操作,向小美求助如何把银行卡绑定到手机上。小美因此得知了银行卡密码,便趁其不备调换了徐某的银行卡,将卡里的2400元盗走消费。5天后,徐某发现钱被人取走,立即报警,小美很快被抓获。
鉴于小美刚满18岁,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小美已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被害人表示不再追究小美的任何法律责任。小美也刚刚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最终,从教育、感化、挽救的角度出发,平度检察院对小美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
版权所有 青岛民网 www.qingdaominwang.com Copyright 2014-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咨询电话:13335001170 邮箱:1452279366@qq.com 地址:青岛市东海中路26号B3-2
备案号:鲁ICP备15000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