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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月共查处酒司机2384名

来源:大众网    作者:本报记者    发布时间:2019-02-01 10:02

大众网青岛·海报新闻1月31日讯记者 毛道光 通讯员 曲海青 栾心龙)大众网青岛·海报新闻记者从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自2018年12月2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严打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截至行动结束,全市共查处酒司机2384名,其中,酒后驾驶1990起,醉酒驾驶394起。因酒驾醉驾造成的事故数同比下降21.7%,伤亡人数同比下降35%。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在力度、声势和成效方面均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密度大,覆盖面广,有效保障了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极大。市公安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交警部门将始终保持“零容忍”,持之以恒,力度不减,措施不降,常态长效,综合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青岛交警呼吁广大驾驶人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存侥幸心理,珍爱生命,酒后禁驾,共创文明,共享平安。

  案例一:3杯白酒下肚隔夜酒驾被查 
  2019年1月22日16时许,潍莱高速公路大队四中队在沈海高速南村收费站设卡查车,当检查到车牌号为鲁B2W82B小型轿车时,民警嗅到了车内出浓重的酒气,于是民警立即对该车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有酒精”,民警立即让驾驶员郭某熄火下车,最后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含酒精量为66毫克,已经达到酒后驾驶标准。据了解,驾驶人郭某21日晚上跟朋友在即墨某饭店一起吃饭,自称是喝了3杯白酒,喝完就回家睡觉了,今日因丈人家有事,着急回日照,感觉过了那么长时间,酒早就醒了,便驾车准备回日照了,没曾想到体内还能测出酒精含量。随后在民警悉心教育并耐心讲明处罚的相关事项后,郭某也深刻认识到了“隔夜酒”的厉害,对此深感后悔,并引以为戒,绝不再犯。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郭某将因酒后驾驶将被罚款1000元,且驾驶证将被记12分并扣留驾驶证六个月。 
  案例二:酒驾“惯犯”副驾驶拉着3岁幼儿 
  1月21日晚,青岛西海岸新区男子张某酒后驾驶车辆遇交警查车,竟然想要调头逆行逃跑,被交警拦截,令人惊讶的是,张某不但是第二次酒后驾驶,在他的副驾驶位置上还坐着一个3岁的男孩。 
  1月21日晚,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开展春运期间的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20点40分,在月亮湾路与海坛路路口,一辆银色捷达轿车由西向东驶向检查点,在距离检查点大约50米左右的地方突然调头,逆行向西行驶,民警怀疑其故意躲避检查,立即通知附近民警拦截,并驱车前往。最终,在月亮湾路与海南路路口将其抓获。当民警问及男子调头逆行的原因时,男子回答说“孩子感冒了,要送去医院,因为孩子哭闹,太着急了才逆行。”民警这才发现在副驾驶位置竟然还坐着一个大约3岁的男孩,不过非常安静,没有哭闹的样子。民警和男子对话时还闻到对方身上有浓烈的酒味,“你喝酒了吗?”“我孩子感冒了,我着急。”男子大声强调却没有回答民警询问。 
  经检查,孩子没有发烧及其他迹象,于是民警对男子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62mg/100ml,属酒后驾驶。当通过公安系统对他的身份进行核实时,惊讶的发现,驾驶车辆的男子张某竟然在2017年4月曾经因酒后驾驶被处罚,而当下再次被查获,属二次酒驾。张某称,当日和朋友喝了点酒,后来发现孩子感冒了,住所离医院很近,自己喝的也不多,“觉得慢点开应该没事”,就开车拉着孩子去医院看病,从医院回家的路上遇上了交警查车,张某知道自己曾经有过一次酒后驾驶被查的记录,害怕再次受到处罚,便迅速调头逆向行驶逃跑。民警称,张某在路上酒驾、逆行,并且把孩子放在副驾驶的位置,对于司机和孩子,以至于他人都是非常危险的行为,目前,张某因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处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天,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2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案例三:醉酒驾驶摩托车,酒司机称“这不算酒驾” 
  1月24日晚,平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人民路与杭州路路口设检查点夜查酒驾。当晚9时左右,二中队民警正在检测过往车辆时,有一辆摩托车十分钟内反复从查车点驶过,且驾驶人还嗷嗷地叫着,民警见到异常就将他拦下要求做酒精检测。刚开始这位男子十分不配合,在执勤民警的极力要求下才吹了一下,结果显示为22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这位驾驶人现场一再表示自己骑得是摩托车,不是开的汽车,所以不算酒驾。在民警的教育下,吕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他除了因无证无牌、醉酒驾驶被罚款1400元外,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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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四:城阳交警夜查现场,半小时3名酒司机被查 
  1月24日晚,春节前夕,城阳警方组织交警及相关派出所等130余人,设置7处夜查点,在城区开展冬季集中整治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当晚9时40分左右,城阳区云河路,流亭中队与派出所民警夜查点,民警发现一辆车号为鲁B3T62W白色现代轿车,沿双元路南向北驶至云河路右转弯的时候,该车急忙调头逃跑,企图逃避检查,逃跑过程中该车右侧车身与停在路边的一货车相刮,该车不但不停车,反而加速逃跑,被堵截的民警抓了个正着。经吹气测试,酒精含量为7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晚10时左右,同一地点,一辆车号为鲁B22B6H,绿色吉普车,沿云河路西向东驶至距夜查点二三十米处,该遇到夜查的民警之后,急忙向左打方向,企图调头逃跑,结果被堵截的民警当场抓获,经吹气测试,酒精含量为88.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按规定,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出了血样,强制酒醒。据驾驶人王某某称,他与朋友聚会后,认为民警已经撤岗,抱侥幸心理返家途中被民警查获。王某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刑责,驾驶证也将被吊销,五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这边还没有处理完,一辆车号为鲁F3238G的灰色轿车被民警拦下,驾驶人打开车门民警就闻到了一股酒味,驾驶人也承认喝了酒。经吹气测试,酒精含量为24.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姜某某持有B2证,据称当晚和女朋友在饭店喝了一瓶二两半白酒,结果因酒后驾驶被民警查获。为此,姜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满12分的处罚。驾驶证由B2证降为C1证。也失去了驾驶大货车的资格。 
  交警部门表示,岁末年初,各种聚餐、大型聚会等活动增加,酒驾醉驾风险不断上升。交警部门将结合辖区实际,根据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经验,继续健全酒驾醉驾治理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合理安排路面勤务,加大日常执法力度,做到逢疑必检、逢违必纠,营造出酒驾醉驾整治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严管态势,确保午后、夜间、凌晨时段不失管、不失控。同时,交警部门将通过新闻媒体,对查处的酒驾醉驾案例,适时进行曝光。

 

【编辑:大顺】